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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青年新政成員梁頌恆和游蕙禎等人,於2016年宣誓風波期間強行進入立法會會議室,前年在裁判法院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被判囚4周。除梁申請保釋等候上訴外,各被告已服刑完畢,梁的上訴案件今(2日)在高院裁決。梁到庭聽取裁決前在法院門外坦言,對上訴結果「無特別信心」,又稱,若上訴敗訴,不會申請保釋,但會提出上訴。對於早前被申請破產,梁指不會處理。法官下裁決駁回梁的上訴,認為定罪沒有不穩妥,判刑亦非明顯過重,梁須即時入獄4星期。






應有此報,支持法官大人判決

新聞來源連結:
https://www.hk01.com/article/518452?utm_source=01appshare&utm_medium=referral



禍兮,福之所倚,福兮,禍之所伏

人為善,福雖未至,禍已遠離。人為惡,禍雖未至,福已遠離。

善惡到頭終有報.


去坐監拖住還錢


引用:
原帖由 lcslch 於 2020-9-2 04:38 PM 發表
去坐監拖住還錢
入去學習下執番梘,出嚟多啲技能使用



[隱藏]
拖左咁耐,宜家先收監。。。呢條友,真係好驚坐監。拿拿聲入去坐啦,4星期又唔長,咁驚仲乜?又要搞事,又無膽,正廢物。


引用:
原帖由 晚間藍色腳毛 於 2020-9-2 04:43 PM 發表

入去學習下執番梘,出嚟多啲技能使用
順便學下點幫人洗屎忽



抵 L 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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