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龍小隊」涉串謀作出爆炸案 今選出6女3男陪審團 控方明讀開案陳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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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moyy 於 2020-8-31 10:51 PM 發表 【星島日報報道】去年盂蘭節當晚,大批示威者聚集天水圍警署外燃燒冥鏹,翌日凌晨警方在元朗距離天水圍警署附近,發現一架可疑私家車,並擒獲兩名身穿黑衣裝束和頭套的內地漢,並從車上跌出紙箱搜出6枚汽油彈,案件今於粉嶺裁判法院再訊,控方改控《公安條例》下「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兩漢選擇認罪,聲稱為「幫朋友」,無思量後果便犯案,裁判官相信汽油彈是用作傷害他人,雖最後無人受傷,但不能忽視其中的危險性,最 ...
原帖由 我愛孖煙囪 於 2020-9-1 06:50 AM 發表 機場幫人運毒,行嗎? 昂九
原帖由 moyy 於 2020-9-1 02:13 PM 發表 的確係柒到爆.... 運汽油彈有黑金收?
原帖由 漁夫 於 2020-9-1 09:52 PM 發表 佢嘅答辯係幫人運 汽油彈唔係佢嘅
原帖由 我愛孖煙囪 於 2020-9-2 07:13 AM 發表 世上有甘蠢既香港人曱甴 帶汽油彈四處去
原帖由 漁夫 於 2020-9-2 09:30 AM 發表 罪證上身+咁蠢嘅曱甴 係香港人獨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