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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 7 月 27 日,元朗發生警民衝突,多人被捕。三名青年被指藏有伸縮警棍、氣槍等,早前各承認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當中 26 歲及 24 歲男被告今日在粉嶺裁判法院分別被判囚 8 個月,而 19 歲男被告則被判入勞教中心。
控罪指,首被告翁偉成(26歲,銷售顧問)於去年 7 月 27 日,在元朗朗樂路管有一支伸縮警棍及一支雷射指示筆;次被告朱梓雲(24 歲,文員)被控同日同地,管有一支丫叉及一袋鋼珠;第三被告朱俊愷(19 歲,廚師)於同日同地,管有一把氣槍。早前提堂時,辯方透露首被告翁偉成因為本案而盛受極大壓力,曾服用安眠藥自殺,但獲救。
署理主任裁判官蘇文隆判刑時指,案發時元朗有人集結示威,三名被告在示威地點附近出現,遭警方截查並搜出涉案物品。針對首被告及次被告,雖然辯方案情強調涉案物品未被使用,但法庭不能忽視武器對公眾的危害,因此蘇官決定以 12 個月為量刑始點,考慮兩人主動認罪獲減刑,二人分別被判即時監禁 8 個月。至於第三被告,蘇官指由於他年紀較輕,判處他入勞教中心...

https://www.thestandnews.com/pol ... 兩人判囚-8-個月-一人判入勞教中心/

又到三隻勇武曱甴暴徒找數時間,
齊齊享受一下人生更精彩.....👏👏👏



引用:
原帖由 我愛孖煙囪 於 2020-9-1 06:36 AM 發表

又係被洗腦後冇腦曱甴
抵九死
做左曱甴黑暴爛頭卒....
文宣出口你出手,某得怨。



引用:
原帖由 我愛孖煙囪 於 2020-9-2 11:21 AM 發表

被洗左腦,監獄福利好
無計~以為真係人生更精彩,
受靶呀你估去度假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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