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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0-9-1 08:12 PM
引用:原帖由 moyy 於 2020-8-31 10:34 PM 發表
去年 7 月 27 日,元朗發生警民衝突,多人被捕。三名青年被指藏有伸縮警棍、氣槍等,早前各承認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當中 26 歲及 24 歲男被告今日在粉嶺裁判法院分別被判囚 8 個月,而 19 歲男被告則被判入勞教中心。
控罪指,首被告翁偉成(26歲,銷售顧問)於去年 7 月 27 日,在元朗朗樂路管有一支伸縮警棍及一支雷射指示筆;次被告朱梓雲(24 歲,文員)被控同日同地,管有 ... 合理裁決
禍兮,福之所倚,福兮,禍之所伏
人為善,福雖未至,禍已遠離。人為惡,禍雖未至,福已遠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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