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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法第29條第五款:"通過各種方式引發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對中央人民政府或者香港特區政府的憎恨".
將原告變被告以圖為自己洗底,觸發各界市民怒吼,明顯犯了國安法,必須將有關官員繩之於法!



敢做唔敢認
心痛



引用:
原帖由 死夜惡 於 2020-8-28 05:34 PM 發表
國安法第29條第五款:"通過各種方式引發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對中央人民政府或者香港特區政府的憎恨".
將原告變被告以圖為自己洗底,觸發各界市民怒吼,明顯犯了國安法,必須將有關官員繩之於法! ...
觸發各界? 即係幾界, 有冇人做統計, 你話係就係



歡迎樓主支持國安法


[隱藏]
樓主快d去告你口中既黑警
記得帶埋身份證



黑暴在各區搞事打人。吹雞 721 去封路打人破壞拆輕鐵港鐵,當地人反抗就用片面的直播去指責他人。豬狗不如。


引用:
原帖由 死夜惡 於 2020-8-28 05:34 PM 發表
國安法第29條第五款:"通過各種方式引發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對中央人民政府或者香港特區政府的憎恨".
將原告變被告以圖為自己洗底,觸發各界市民怒吼,明顯犯了國安法,必須將有關官員繩之於法! ...
又係你呆仔走啦返去呆灣啦,呆灣肺炎



支持打死暴徒!


樓主咁熟國安法,咁黎智英等賣國賊要判幾耐監


[按此隱藏 Google 建議的相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