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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689倒轉又係689 於 2020-8-23 09:39 AM 發表 揸住部的士,撞到人重傷殘廢,唔洗負責任、唔洗坐監,仲有錢收,正呀!
原帖由 Newpopcorn 於 2020-8-23 06:52 AM 發表 去年反修例運動觸發連串示威衝突,其中在去年十月六日的士司機鄭國泉涉於深水埗剷上行人路撞人,立法會議員許智峯隨後就事件提出 ?20200823002029 奸有奸輸,報應不爽。好快又衆籌,傻仔快科水:smi ...
原帖由 青瓜俠 於 2020-8-23 09:44 AM 發表 希望奸人或幫奸人的真有報應啦。
2020-8-23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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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wilson1 於 2020-8-23 09:43 AM 發表 你是否失明??那事件是有曱甴沖入的士內打司機打到佢血人咁做成的, 你做咩要屈受害司機????做咩要幫入車打人的曱甴轉移視線??? 要伏法的係那曱甴, 唔係受害人司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