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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過去一年經歷反修例風波,曾有正在試用期的公務員,因涉嫌參與非法活動而被捕,部份已被停職。據了解,公務員事務局上周五(14日)致函各政府部門主管,表明若有正處於試用期的公務員,因參與非法公眾活動(unlawful public activities )被捕並遭檢控,不論審訊結果如何,都應立即解僱。《香港01》正向公務員事務局查詢。



曱甴公墓員開始震顫啦,一捉到在非法集會現場就立即停職,如果係試用期就食蕉啦

新聞來源連結:
https://www.hk01.com/社會新聞/512050/政府內部文件披露-公務員試用期涉非法公眾活動被起訴將解僱



飯要一口一口食
前腳搞事,好腳入職?


一早叫左咪做黃絲架啦


下 ,過左試用期
就可以犯法不用解僱嗎?
唔係掛。。。

[ 本帖最後由 宅男有野講 於 2020-8-18 02:55 AM 編輯 ]



[隱藏]
但黃絲梁籌庭則表示工會不能欣然接受此安排,可惡也!😡


[按此隱藏 Google 建議的相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