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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青年疑透過社交平台的「自殺群組」相識,今日(14日)相約到尖沙嘴一家酒店輕生,分別服用藥物並以膠袋「笠頭」吸氦氣自殺,其中一人命不該絕,...



兩名青年疑透過社交平台的「自殺群組」相識,今日(14日)相約到尖沙嘴一家酒店輕生,分別服用藥物並以膠袋「笠頭」吸氦氣自殺,其中一人命不該絕,醒來赫見身邊同伴已死亡,報警求助,警方事後將涉案者拘捕及送院,警方稍後將替死者驗屍,以確定死因。

案中25歲死者姓姚,被捕24歲青年姓胡,兩人不久前透過社交平台的「自殺群組」認識。據了解,姚及胡雖年輕,但疑分別有不快經歷,同感厭倦人生,遂透過群組互訴心聲,更相約今日租用酒店房間尋死,其間兩人曾服用藥物,並以膠袋笠頭吸氦氣自殺。

至下午2時許,警方接獲姓胡青年報案,指其友人在柯士甸道148號一家酒店房間內昏迷不醒。警方與救護員接報到場,發現姚及胡在房內,其中胡並無大礙,但姚證實不治。警方調查初期,有人對事發經過支吾以對,經初步了解相信事件有可疑


呢次可能告唔死嘅誤殺甚至謀殺都有機會, 奇就奇在兩個一齊自殺但姓胡就竟然無大礙!
「自殺群組」咁恐怖! 香港好似未試過?

新聞來源連結:
https://hd.stheadline.com/news/realtime/hk/1846705/即時-港聞-青年結伴自殺一死一送院-互不認識自殺群組相約尋死



引用:
原帖由 cool_stone 於 2020-8-15 01:35 AM 發表
會唔會係玩SM,點知玩大左?
呢次唔死都一身蟻



引用:
原帖由 montejo 於 2020-8-15 02:15 AM 發表



以前有法例叫做自殺同謀,唔知而家取消咗條例未?
原本自殺已經屬於犯法, 今次同伴死佢唔死就有可能加控誤殺罪



引用:
原帖由 montejo 於 2020-8-15 02:32 AM 發表



自殺不是犯法的,以前係合謀自殺先犯法,而家唔知再咗未
死咗就唔犯法, 唔死就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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