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大樓門外有多名警員拉起防線,拒絕立場新聞、美聯社、路透社、法新社、獨媒等媒體採訪。
李桂華高級警司 給了倆理由:
1. 地方太小容納不下那麼多人;
2. 只有「過往無阻礙警方行動」的媒體才可進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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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評論:
A。那兩個理由我相信中學生都可以看穿的藉口。
B。出言不遜【誣蔑記者阻礙警察行動】,公關技巧差【想不到更好的藉口】,影響警察隊聲譽,不配擔任高職。
C。如果警察隊的搜查行動是光明磊落的,何必拒絕採訪而引起市民對警察隊的疑心?
D。 有網友認為警察記者會 是fact check 的可靠依據。請問他有沒有中學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