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瀏覽: 22,621
  • 追帖: 2
  • 分享: 8
+7
引用:
原帖由 bambi1 於 2020-8-6 09:01 PM 發表
明明係扮記者,衰咗被拉後先叫校方發記者證,以使用假證據出庭抗辯。校方無咁蠢,想一齊犯法咩。
香港記者協會一早講明,要有佢地發出嘅證件,仲要有主要收入來源自新聞機構,先算係記者。呢班白痴只係學畜牲,不是記者囉。 ...
妓協=新文革文宣⋯⋯



[按此隱藏 Google 建議的相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