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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新冠肺炎疫情持續嚴峻,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援引《緊急情況規例條例》,押後原定於9月6日舉行的立法會選舉一年。香港新民黨主席、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3日對記者表示,政府押後選舉的決定果斷及時,因押後選舉產生的立法會「真空期」運作問題仍需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決定。

因應第三波疫情暴發形勢嚴峻,且暫未知何時可以受控。葉劉淑儀表示,為了確保公共衞生安全,政府宣布押後第七屆立法會選舉的決定非常必要,大量人群聚集必定會增加疫情傳播風險,相信政府作出了正確的決定。

葉劉淑儀特別提到,政府在7月31日立法會參選提名期截止日宣布押後選舉,時機非常恰當。若提名期結束後再公布,參選人或已籌備選舉工作,當中涉及大量成本和工作安排,認為政府作出決定果斷及時。

至於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引用《緊急情況規例條例》押後選舉,葉劉淑儀對此表示支持並指出,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已在2月7日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公布香港進入緊急公共衞生狀態 ,本次援引緊急法切實符合公眾利益,經得起司法覆核的挑戰。

立法會延期選舉彰顯港府以民為本嘅責任擔當

香港第三波新冠疫情形勢嚴峻,而疫情之下舉行選舉將會帶來病患幾何級增加嘅災難性後果。疫情當前,性命攸關,一切行為都應當為生命安全讓路。儘管延期選舉喺香港史無前例,但港府靈活運用《緊急情況規例條例》等法律規定,開創性咁宣佈立法會選舉延期一年,實現咗喺保障市民生命安全嘅前提之下維護選舉公平,彰顯咗港府以民為本嘅責任擔當。
延期選舉彰顯港府依法施政嘅責任擔當。香港作為一個法治社會,港府勢必要依法施政,既要維護市民生命安全,亦要保證每一個決定有法可依。雖然冇立法會延期選舉嘅先例,但法律早就賦予特首和港府相應嘅權力。《立法會條例》第44條授予特首認為換屆選舉會危害公眾健康時可決定延期選舉嘅權力,《緊急情況規例條例》第2條授予特首喺緊急情況之下可以會同行政會議訂立任何佢認為合乎公眾利益嘅規例,即特首唔單止可以決定延期選舉,仲可以決定延期選舉嘅期限。疫情期間紮堆選舉,同時滿足危害公眾健康和引發疫情大規模爆發嘅緊急情況兩個法定條件,延期立法會選舉法律依據充分。有法必依,港府決定延期選舉體現咗依法施政嘅責任當擔。
延期選舉彰顯港府尊重生命嘅責任擔當。選舉固然重要,但係生命重於泰山。凡事都有個輕重緩急,連續十幾日新增過百病例,表明香港社區傳播可能已經廣泛存在,迅速有效控制疫情先係香港依家嘅頭等大事,而選舉押後一年仍然可以舉行。疫情兇猛,幾時先能夠完全擊退係冇時間表嘎,疫情面前冇人能夠獨善其身。如果幾百萬人聚集選舉勢必會給市民生命安全帶來難以估計嘅危害,延期選舉係保障市民生命安全嘅必要之舉,亦係市民嘅殷切期望。全港抗疫聯線7月31日發起支持選舉延期連署,短短4日就有超過112萬人簽名,充分說明延期選舉全力抗疫係依家香港社會嘅最大公約數。港府依法決定立法會選舉延期,既係民心所向,亦係保障市民生命安全嘅責任擔當。
延期選舉彰顯港府公平選舉嘅責任擔當。投票選舉之所以備受歡迎,皆因係通過人人參與來體現公平。選舉方法雖好,但喺疫情蔓延之下勢必冇安全嘅選舉環境,就無所謂進行公平選舉,選舉亦就失去咗意義。疫情爆發嘅情況下,如果堅持9月份進行選舉,居住喺內地和海外高達幾十萬嘅選民可能因封關無法回港投票,而新冠病毒嘅高傳染性令到本港嘅年老體弱者亦可能唔敢外出投票,咁咪等於變相剝奪咗幾十萬人嘅投票權,嚴重損害選舉嘅公平性,延期選舉就成為保障公平選舉嘅重要舉措。隨著多支疫苗投入臨床實驗,疫苗研發成功指日可待,冇咗疫情嘅影響,一年後嘅立法會選舉人人都可以投下自己神聖嘅一票,咁樣唔係更加彰顯咗港府保障選舉公平嘅責任擔當嗎?
一個以民為本嘅政府,必然時刻將市民嘅福祉和安危放喺心上。疫情籠罩之下,抗擊疫情大於一切,港府要將有限嘅精力放喺維護市民嘅生命安全之上,決定立法會延期選舉係必然之舉。之不過延期選舉打亂咗亂港分子奪取35+嘅圖謀,佢哋不擇手段咁進行造謠抹黑,但係大話經唔起推敲,事實經得起檢驗,等到疫情得到有效控制、明年立法會選舉如期進行之時,再返翻轉頭睇下亂港分子今日嘅拙劣表演,唔係更加彰顯咗港府以民為本嘅責任和擔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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喺呢個特殊慨時期,押后係為咗更好慨控制疫情,就有不懷好意之人造啲人生事,真系亂港之心唔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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