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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發表於 2020-8-5 19:06
香港簽紙要求仍然好高....例如一段頗長時間”只”可以靠vent機(呼吸機)代佢呼吸; 多次控制維持吾到維生指數甚至”搓”(心肺復蘇)過幾次....
其實每從生命邊緣搓/救一次 : 心臟停止, 器官短暫缺氧, 夾硬打強心針....等對於一個重病嘅人其實好傷, 復完亦更難
一個病人出左, 有床位自然會收返一個症返泥, 決定吾搓或者停機其實吾太會減輕工作量 (而且出death cert報告都要合理)
另外, 同意其他師兄所言: 西藥霸道, 講調理中藥有其功效. 另感覺內地老人家比香港老人家健壯. 內地醫療體制亦冇香港咁大機會接受深切治療”吊”命....
[ 本帖最後由 daimonster 於 2020-8-5 09:15 P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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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發表於 2020-8-6 10:48
引用:原帖由 天外有天s 於 2020-8-6 09:09 AM 發表
因為我朋友嘅親人就係咁 願聞其詳, 生命吾係講玩....
老人家咩年紀, 病情最少穩吾穏定到先? 有冇出院offer例如每日洗血? 醫生俾家人決定D咩, 因為咩事要放棄治療? e.g. 器官衰竭....
有冇試過心臟停止, 做個心肺復蘇?
因為怕工作多叫人簽紙即係”謀殺”係好嚴指控. 認真的話, 建議搵有關人事幫手
[ 本帖最後由 daimonster 於 2020-8-6 10:57 A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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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發表於 2020-8-6 11:36
引用:原帖由 天外有天s 於 2020-8-6 11:22 AM 發表
即係話咁大年紀救番機會唔高,亦會令病人不斷痛苦,勸喻簽唔施救同意書,完全冇提係邊方面喪失功能之類 照樓主講, 正常計: 請家人簽果刻, 相信已經
1/ 搶救過
2/ 可以用治療方案冇進展甚至控制吾到病情每況愈下
3/ 已經係機器維持生命, 一熄機已經走
如果吾係去到咁, 相信告得.
利申: 做過病房, 接觸過同事政見方面吾評論, 醫生護士重有個牌規管, 讀咁多年專業操守仲有嘅
[ 本帖最後由 daimonster 於 2020-8-6 11:44 A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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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發表於 2020-8-6 12:09
引用:原帖由 天外有天s 於 2020-8-6 11:55 AM 發表
一定唔係你所講咁,而且呢3個星期喺媒體所述咁多個確診高齡長者死亡嘅個案,全部都只係話家屬同意若病情轉危急或惡化就唔施救,由得確診高齡長者失救而死
喺香港法律上,確診高齡長者嘅家屬簽咗同意書,就不但完全冇得告醫院或醫護人員,仲連追究都唔可以,家屬簽咗同意書後若追究,醫護及院方可以反告家屬存心滋擾醫院及存心滋擾醫護人員,家屬被反告而入罪嘅機會極大極大極大 ... 同意書冇一個條件係”病人辛苦, 冇機會醫好”就可以簽, 否則有機會失誤 (整個病歷治療記錄打每一支針....可以去MRO俾錢打印)
而且媒體幾句說話就等於樓主清楚每個病人病情”吾值得簽”是否成理....
而且”而且呢3個星期喺媒體所述咁多個確診高齡長者死亡嘅個案,全部都只係話家屬同意若病情轉危急或惡化就唔施救”.....真係全部, 最少有一位車緊去未落A&E已經...
尋日理大先至有個研究肝病患者死亡率係其他人八倍多死於肝衰竭....
無意爭論, 只係講緊生命猶關
[ 本帖最後由 daimonster 於 2020-8-6 12:15 P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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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發表於 2020-8-6 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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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原帖由 天外有天s 於 2020-8-6 12:18 PM 發表
睇嚟你仲未知病人家屬一簽香港公立醫院醫護所出嘅同意書,香港公立醫院醫護就已經完全冇任何責任,若之後病人家屬與香港公立醫院醫護反面,香港公立醫院醫護仲可以拎同意書嚟反告病人家屬 ... 再討論冇意思, 只好勸喻確診家屬遇到同類情況小心簽z
醫療失誤可以係刑事, 告上法庭, 簽左同意書(合約)吾代表醫院可以甩身. 簽左亦吾會阻止你去要求提供病歷資料.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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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發表於 2020-8-6 22:32
引用:原帖由 天外有天s 於 2020-8-6 08:43 PM 發表
喺病人昏迷前,其實可先問病人嘅意願 1/ 治療其間情況差到昏迷
2/ 血壓低到吾醒
3/ 外科治療OT出嚟身體太弱吾醒
4/ 其他 : e.g. 收過一個浸親收症時成身沙, 淨著條泳褲, 救上水已經冇醒過 (捱左卅幾個鐘家屬簽紙熄機)
收症時: 咳到就嚟窒息, 上氣吾接下氣緊張搞到stroke埋, 或者高燒, 器官衰竭昏迷嘅老人家, 有冇能力神智清楚細則+受到挑戰(如果你冇得救要點做)跟住簽紙做清晰決定?
[ 本帖最後由 daimonster 於 2020-8-6 10:46 P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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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發表於 2020-8-7 11:03
引用:原帖由 天外有天s 於 2020-8-6 11:39 PM 發表
你話“收症時: 咳到就嚟窒息, 上氣吾接下氣緊張搞到stroke埋, 或者高燒, 器官衰竭昏迷嘅老人家, 有冇能力神智清楚細則+受到挑戰(如果你冇得救要點做)跟住簽紙做清晰決定?”
我答,你呢個回應犯哂錯誤而不自知,病人本人不論係咪好清醒,病人當時自己嘅感覺,就係病人本能上嘅意願
即如一個因交通意外而重傷嘅人,以微弱聲線講:「救~~我」,咁醫生不論當時覺得傷 ... 自己列出一堆情況, 只係回應師兄呢個回應
“喺病人昏迷前,其實可先問病人嘅意願“
吾明白自己回答犯曬咩錯誤.
對於一個冇可能/機會簽字嘅”任何”一個病患, 規定都係醫到心跳停為止, 吾需要師兄幻想一個車禍傷者”救我~”呢啲情境
講咁耐只係有兩點分享
1/ 為左減輕工作量, 冇足夠條件, 吾守指引去遊說親人簽字, 等同謀殺, 係好嚴重指控, 如屬實建議從各方面跟進(亦為大眾利益)
2/ 事實有情況冇辦法可以向病人清醒情況(法律規定)下得到最終處理指示, 並非所有病人可以收症前徵詢意見.
https://www.ha.org.hk/haho/ho/adm/124654e.pdf
[ 本帖最後由 daimonster 於 2020-8-7 01:03 P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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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發表於 2020-8-7 11:19
引用:原帖由 fkylai 於 2020-8-7 08:23 AM 發表
香港醫生睇數字醫人,老實,入得ICU真係10得2個走得出嚟!我屋企3大長老都係一入廠就ICU,轉頭就…
唔好以為香港醫生得,係器材新啲咁解 自己長老一樣從ICU離開. 如師兄講法, 入得ICU係10個冇一個”走”得出嚟! 常理冇人可以從ICU出院, 因為
1/ 情況好轉: (病床)轉普通病房
2/ 死亡
ICU只係深切治療部並非頻危治療部, 開完大刀情況吾穩定, 須較長觀察病人都可以入ICU穩定後上返普通病房, 並非有入冇出.
若干同意香港醫生並非特別出色, 另設備比較內地普通先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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