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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moyy 於 2020-8-4 06:25 PM 發表
【本報綜合報道】台灣《壹週刊》(下簡稱台壹)又涉不實報道被判賠償。《台壹》四年前報道「正光金絲膏」創辦人許世金的子女爭產,許的子女認為報道不實而要求賠償。最高法院認為,《台壹》未合理查證,昨判決壹傳媒需賠償許的八名子女共一百七十萬元新台幣(約四十三萬港元)。
未盡查證義務法院判決指出,二○一○年一月出刊的《台壹》根據許世金生前的詹姓女友爆料,以「情婦泣訴正光金絲膏爆爭產」為標題,指控許的八名子女 ...
告多D唔好停
臭鴨你主子唔掂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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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moyy 於 2020-8-6 10:47 PM 發表


確實係馬x咁長...
啲毒果狗做人影子真係有樣睇,
唔俾人笑唔安樂,越被人吊越快樂!
靠亞9仔$1.68供款,要700年先可以夠賠呢筆罰款4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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