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瀏覽: 1,292
引用:
原帖由 moyy 於 2020-8-4 04:46 PM 發表
(轉貼)2014年佔領運動期間在旺角亞皆老街涉違反禁制令的17人中,「四眼哥哥」鄭錦滿及侍應歐煜鈞早前承認藐視法庭罪,鄭錦滿今高等法院被判囚3個月,歐則被判罰款1萬元及監禁1個月,緩刑一年。
法官陳慶偉判刑時強調,法治保障我們所珍視的價值,而藐視法庭的行為正正損害法治,懲罰有關行為並非為了維護法庭的虛榮,而是要確保可繼續有效實踐法治。
陳官判刑時指出,案發時鄭錦滿手持黃色橫額及揚聲器,並長時間 ...
入去享受精彩人生既另一面啦
4眼龜



[按此隱藏 Google 建議的相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