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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mancheonghoho 於 2020-8-2 09:10 AM 發表
已往英國的羅冠聰,在社交網站回應被通緝時說︰「我們的罪名,可能只是太愛香港。」

羅冠聰應該轉去愛英國了,記住愛英國就要鼓吹英國分裂,這行為才稱得上「太愛」! ...
羅湖聰,唔係應該愛深圳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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