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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之1 - 被告戴雄斌(余卓祈攝)


一名時任土地審裁處助理文書主任疑因好賭欠債,在處方的電腦系統內盜取4名市民的資料用作借貸,他早前承認4項不誠實使用電腦罪。裁判官今(31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判刑時稱,被告現時已戒賭,相信他已深切明白犯案所造成的惡果,加上控方檢控有延誤,判以240小時社會服務令

被告戴雄斌(36歲)早前承認於2017年5月11日、5月25日、6月20日及6月27日,在油麻地土地審裁處取用案件管理系統中系統伺服器的電腦。

辯方求情時稱,被告為了服務社會而加入政府,對今次犯案感蒙羞。辯方又透露,本案事主於2017年同意向警方提供電腦資料,但警方翌年才檢驗電腦,「一眼睇哂嘅資料,警方要一年半載去檢取」,認為檢控程序有延誤。

案情指出,一名男子於2017年7月19日致電土地審裁處投訴,說其契媽的個人資料遭審裁處職員泄露。被告向上司承認自己擅自登入系統取用事主資料,處方報警。被告在警誡下承認將4名事主的資料交予6間財務公司,並訛稱4人是他的諮詢人,最終借得合共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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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舜儀裁判官

新聞來源連結:
https://news.mingpao.com/ins/港聞/article/20200731/s00001/1596180006655/涉盜用市民資料借貸-土地審裁處職員判240小時社服令



服務令?吊
市民資料唔重要?



盜竊,訛騙都只是社服?這隻是什麼顏色狗官


好似鼓勵人去犯罪


[隱藏]
三萬?令官睇唔起嘅數字。細時偷針,大時偷金。事實係偷?官嘅視嘢我識條鐵咩!官喎!



我最想知。如果我被人偷資料借錢。人又捉唔到。咁我使唔使上身先?


下……社服


圖中被告36歲


引用:
原帖由 simonfdf 於 2020-8-1 11:32 PM 發表
服務令?吊
市民資料唔重要?
黃國輝裁判官表示被告最後一次案底已是14年,從未乾犯同類罪行,雖控罪嚴重可判囚,但強調判社服令等同監禁,刑罰非輕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cle/1299773/即時-港聞-8-5衝突-被指掩護示威者阻差辦公罪成-清潔工判160小時社服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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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香港雞蟲 於 2020-8-2 01:41 AM 發表
黃國輝裁判官表示被告最後一次案底已是14年,從未乾犯同類罪行,雖控罪嚴重可判囚,但強調判社服令等同監禁,刑罰非輕。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cle/1299773/%E5%8D%B3%E6%99%82-%E6%B8%AF%E8%81%9E-8-5%E8%A1%9D%E7%AA%81-%E8%A2%AB%E6%8C%87%E6%8E% ...
社服如坐監 精彩



咁容易盜用借到錢
天下大亂
仲判得咁輕
天下更亂



痴線. 呢啲官想香港成為犯罪之都.


真係好嘢,咁樣都係判社會服務令


社服令? DLL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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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係設最低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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