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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hfceddie 於 1-8-2020 12:55 PM 發表
【23:41更新】據了解,警方首次引用《港區國安法》,通緝6名已離港的社運人士,包括前香港眾志創黨主席羅冠聰、曾在英國駐港總領事館任職的港人鄭文傑(Simon Cheng)、本土民主前線成員黃台仰、「香港獨立聯盟」召集人陳家駒、18歲「香港效益主義黨」主席劉康,以及曾協助推動美國簽署《人權與民主法案》的 Hong Kong Democracy Council總監朱牧民。
....
被通緝人仕的銀行戶口會否被凍結?
可否上網申領政府派的一萬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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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hfceddie 於 1-8-2020 12:55 PM 發表
......他重申,自己所有在海外的倡議工作是以個人身分而行,沒有與任何人有政治聯繫,也沒有受薪或收受任何利益。他亦稱,離港後已沒有聯絡親人,並正式與他們斷絕關係,不再往來。 ...
即係話,羅冠聰剛畢業,冇打過工,冇晒收入,好快會在英國餓死?



引用:
原帖由 hfceddie 於 1-8-2020 01:47 PM 發表

沒有受薪係指佢嘅倡議工作。咁嘅理解能力 DSE閱讀理解會唔合格。
羅冠聰1993年生於深圳,六歲時與母親由大陸來港,即係1999年,肯定冇BNO,點可以在英國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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