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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歲家庭司機本年1月19日中環集會當天,涉推撞一名速龍小隊成員的胸口及用拳頭打他的下巴,被控一項襲警罪。案件經審訊後,香淑嫻裁判官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裁定他罪名成立,判囚一個月。辯方隨即提出保釋等候上訴,被告現暫准以1萬元保釋外出,其餘擔保條件維持不變。

辯方爭議事發時被告施振英並無襲擊警員,即使有都是受警方過度武力下的合理反應。惟香淑嫻裁判官全盤接納控方兩名證人的證供,相信他們道出事實,認為事發時兩名警員雖手持警棍,但從來沒有對被告使用任何武力,而被告卻向警員A施襲。

雖然被告被捕時頭破血流,片段拍攝到有警員用罐狀物揮向被告頭部,但香官接納警員A的證供,質疑該罐狀物有否觸碰到被告的頭部,不知他的傷勢如何造成,而且是發生在他襲警後。

辯方求情時提到,監禁非本案控罪唯一選擇,事主警員A受到的傷害輕微,甚至沒有求醫接受治癒,被告亦沒有使用武器及作出挑釁行為,也沒有預謀犯案。辯方又指,被告的背景良好、沒有案底、多年來奉公守法,其重犯機會低,又透露被告事發受傷,留下永久傷患。

香官反指,事發時警方才剛驅散非法佔路的示威者,被告卻慢條斯理行出馬路、不聽警方勸喻,更出手打人,屬於挑釁行為。辯方反指不應基於其他人的行為去理解被告的意圖,而所謂「慢條斯理行出馬路」只是控方證人的說法,香官則回應:「法庭接納佢證據啊嘛」。

香官判刑時指,被告的行為或會挑起事端,幸好情況沒出現,但本案具嚴重性,必須判處阻嚇性刑罰,而監禁是合適選擇,終判他入獄一個月。



幾十歲人仲學人做勇武,真係

新聞來源連結: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cle/1334324/即時-港聞-推撞速龍小隊成員拳打下巴-六旬家庭司機襲警罪成判囚1個月



與鳳凰同飛,必是俊鳥;與虎狼同行,必是猛獸!
你能走多遠,看你與誰同行!
判得太輕了


引用:
原帖由 哈囉小菠菜 於 2020-7-31 06:58 PM 發表
判得太輕了
X2.....



「本案具嚴重性,必須判處阻嚇性刑罰」
一個月監禁有「阻嚇性」?
普通打人都唔止喇!𠵱家打警察喎?喺尾角佢死咗喇。



[隱藏]
黃媒又話呢啲叫做"細路仔", 要畀機會佢哋


重覆驗證曱甴最基本唔係躁狂就躁鬱🤒


襲警都是判囚一個月?


雖然被告被捕時頭破血流,片段拍攝到有警員用罐狀物揮向被告頭部,但香官接納警員A的證供,質疑該罐狀物有否觸碰到被告的頭部,不知他的傷勢如何造成,而且是發生在他襲警後。


點呀??個頭M到,自己流血呀???



引用:
原帖由 kwokk2014 於 2020-7-31 07:10 PM 發表
襲警都是判囚一個月?
一個月, 好重㗎啦, 有的只係罰$200, 罰$1000, 社會服務令, 守行為都有。。。。拍一個月, 扣埋"假期", 實受二十日, 真係好重呀!!😡😡😡



[隱藏]
一個月?起碼一年喇


辯方律師似乎話緊佢自己clint精神不能自制


引用:
原帖由 理+誠 於 2020-7-31 07:04 PM 發表
「本案具嚴重性,必須判處阻嚇性刑罰」
一個月監禁有「阻嚇性」?
普通打人都唔止喇!𠵱家打警察喎?喺尾角佢死咗喇。
最緊要判刑加留案底。其實拳頭交一般係守行為,打差人至係大件事。



個個Live新聞我有睇,其實當時隻老曱甴俾人拉又真係冇人用任何武力制服佢,只係普通拘捕,反而係佢發晒癲反抗仲打警察。

片段就真係只睇到佢打警察,警方只係口頭叫佢離開馬路。



引用:
原帖由 六月飛釘 於 2020-7-31 07:36 PM 發表
個個Live新聞我有睇,其實當時隻老曱甴俾人拉又真係冇人用任何武力制服佢,只係普通拘捕,反而係佢發晒癲反抗仲打警察。

片段就真係只睇到佢打警察,警方只係口頭叫佢離開馬路。 ...
有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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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土旺師凶殘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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