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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聯邦最高法院裁定,一項涉及美加兩國的難民庇護申請協議違反加拿大的人權憲章,理由是美國涉嫌侵犯申請人的人權。

被加拿大聯邦最高法院裁定違憲的是加拿大和美國簽訂、2004年起生效的《安全第三國協議》。協議規定在美加兩國正規邊境關卡尋求庇護的人,無論是從美國前往加拿大;抑或從加拿大前往美國,都要向先入境的國家申請庇護。有在加拿大邊境協助難民申請庇護的律師認為,美國在總統特朗普的管治下不符合「安全」資格,就有關協議提出質疑。

聯邦法院法官麥克唐納其後裁定協議因違反《加拿大權利與自由憲章》而無效。麥克唐納更在裁決書中,提及一名埃塞俄比亞女難民的案例,指她被遣返美國,逗留在拘留中心輪候申請庇護期間受到恐怖待遇,心靈受創。有關裁定會在6個月後才落實,讓加拿大政府有時間作出回應。

事實上《安全第三國協議》一直被人權組織和庇護申請人詬病。特朗普上任前已誓言打擊非法移民入境,2016年起大批難民就湧入加拿大。為了避開協議,不少難民穿越非正規邊境,進入加拿大。過去4年來,非法跨越兩國邊境的難民估計超過5萬人。




究竟現在係邊個侵犯人權?

新聞來源連結:

http://news.tvb.com/world/5f1963e834b0318c2c839dba/加國法院裁定美加難民庇護協議失效-指美國涉侵犯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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