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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哋勸交,你打人意外?
抵坐啦冚家剷



引用:
原帖由 .文敬鑾. 於 2020-7-16 04:05 PM 發表


請看內文:

吳接受辯方盤問時稱,後來他到警署錄口供,他本以為事件好簡單,但警員非常盡責詳細抄寫事發經過,更表明想「睇吓(被告)屬唔屬於激進分子」。警員問他被告有否對他批㬹,又說「如果唔係批㬹又點會跌落地?」。吳稱他在「瘟瘟沌沌」下確認了警員的說話,簽署口供紙作實。
但他今日在庭上同意辯方所指,事件純屬意外,被告並無向他施襲也沒向他的批㬹,「如果佢批到我心口痛,我知架嘛,唔係佢撞我, ...
你又分身呀?

瘟瘟沌沌簽呀?
咁佢簽左口供紙唔告先啱呀?
你乜嘢邏輯呀?

人一黃,都唔知自己講乜
有冇去精神科覆診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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