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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巴巴先生 於 2020-7-16 04:42 發表
【明報專訊】去年11月11日有網民發起「大三罷」,曾入讀中大醫科的24歲補習導師在銅鑼灣被搜出兩支汽油彈原料,還押8個月後,昨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損壞他人財產罪,押後今早判刑。裁判官稱會參考早前區域法院一宗管有汽油彈、以監禁4年作量刑起點的案件,明言刑期不會短。



"辯方求情時稱,被告自幼品學兼優,在公開試取得優異成績,入讀中文大學醫科,惟在抑鬱症困擾下,先轉至翻譯系,及後退學 ...
黃屍律師教既,揾埋太平紳士阿麻 ~ 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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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DaDaMiMi 於 2020-7-16 05:00 發表
希望係正常官,判返十碌八碌,以儆效尤!
呢個官咁講得,唔會小過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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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飛天盒仔 於 2020-7-16 05:48 發表
個律師已經用被告有精神病為理由,又跪又奶要求減刑㗎啦。

呢啲庭上騙子,做慣架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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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伏味濃 於 2020-7-16 06:02 發表
如果個官真係為被告好,一定要重判佢坐幾年,如果輕判呢班細路,會比個錯覺佢地犯法係無事既觀念,咁下次唔係再放汽油彈,而係放炸彈,咁就真係害左班細路 ...
完全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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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巴巴先生 於 2020-7-16 06:38 發表


地栽最多判三年......
好似唔系喎!地院最高形期判七年,如果案情嚴重就上高院架啦



[按此隱藏 Google 建議的相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