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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0】全部探員乘私家車離開研究所,鍾庭耀及鍾劍華稍後亦離開,他們回覆稱警方並無拘捕任何人及帶走電腦。
【01:30】凌晨近1時,香港民意研究所主席及行政總裁鍾庭耀回應事件指,事件中警方沒有取走任何電腦,強調「投票係光明磊落」,並讓我承擔滋擾抹黑,而且會以「打不還手,罵不還口」態度面對,深信民主在香港可以達到,「香港人係可以值得同可以行使民主」,初選絕對合法,已盡一切努力令運作及民調正常,義無反顧做專業工作。



至於民意研究所副行政總裁鍾劍華則指,警方人員現時仍留在辦公室,他們會在律師團隊視察下只取走相關的資料,他亦質疑警方登門調查與初選時間十分脗合,有人放出黑客入侵消息,導引政府使用公權力調查或滋擾,這對社會好不健康,文革作風由誰牽起,過去研究資完成後,一般在半年後消除資料,今天在義務律師團隊監察下,警方只會取走可疑資料。
【23:05】新增民研副行政總裁鍾劍華訪問及警方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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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向立法會「35+」目標進發的民主派,將於本月11及12日一連兩日舉行初選。然而,受委託發展投票的電腦系統以及觀察選舉過程的香港民意研究所,卻在今日(10日)晚上7時許開始,被7至8名探員上門搜查,警員登上會址撿走證物,包括電腦、文件等,當時仍有研究所職員在內。記者打算上前拍攝時,被探員要求離開,其後探員鎖上會址大門,記者難以得知裏面情況。據知民研主席及行政總裁鍾庭耀當時並不在會址內。現場消息指,是次負責搜查的探員隸屬網罪科,警員持法庭手令上門後,聲稱研究所內的電腦系統被入侵,裏面有警員資料殘留,因此需要撿走電腦調查,暫時行動中無人被捕。





正經野就唔做,黑警知唔知自己做緊乜?

新聞來源連結:
https://hk.appledaily.com/breaking/20200710/ZM4MCM7UMV6CVR4WW5J3LIMVOY/

[ 本帖最後由 a94922905 於 2020-7-11 07:54 AM 編輯 ]



引用:
原帖由 a94922905 於 2020-7-11 07:51 AM 發表
https://hk.appledaily.com/resizer/E7Wg4_PKBak8jCXwmeDaTsvpaFI=/filters:quality(100)/d87urpdhi5rdo.cloudfront.net/07-10-2020/t_7b88564115bb40e6b5828f04f9fdf80c_name_1594393729_3526.jpg


【03:00】全部探員 ...
警察咪做緊正經野囉
有人涉嫌犯法呀,咪出動搜集證據囉
唔通學啲仆街黃屍黑暴漢奸走狗賣國賊咁
唔妥人就裝修人地,私了人地咁做咩

竟然私自收藏咁多警察資料唔銷毀
仲要洩露左埋啲資料?
夠竟有心定無意
點解竟然唔銷毀收集左0既資料?
呢啲你又唔講?想抹黑同煽動仇恨呀?

一定要拉晒啲仆街黃屍黑暴漢奸走狗賣國賊
仲要拉埋匿係電腦後面啲仆街文宣先得



等選完先知係咪合法


呼籲全部香港人今日去投,一定要投卑最年青既所謂候選人,萬一大部分新晉都贏,睇下果班所謂民主大佬會唔會真係退選😄


[隱藏]
這是干擾立法會選舉!


吓?

眾籌350萬,再吹雞叫人捐500幾部iphone ipad, 講明舊機唔要,亦唔會歸還,淨睇面呢浸都袋5球啦!

個啲投票地點係老屈黃店一定要參與嘅,唔參與就係自我審查(即係唔支持就會俾黃絲杯葛私了裝修,你懂的)

有一間黃店「唔想太黃」話退出,即刻俾連登仔恐嚇到要出post道歉發聲明,要之後「補償手足」⋯

其他就係港獨區議員辦公室,全部都係零成本。

搞個初選淨袋5球呀,俾人「抹黑」都抵啦!

搵真銀呀大佬

[ 本帖最後由 六月飛釘 於 2020-7-11 08:38 AM 編輯 ]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引用:
原帖由 a94922905 於 2020-7-11 07:51 AM 發表
https://hk.appledaily.com/resize ... FI=/filters:quality(100)/d87urpdhi5rdo.cloudfront.net/07-10-2020/t_7b88564115bb40e6b5828f04f9fdf80c_name_1594393729_3526.jpg


【03:00】全部探員 ...
戴生你口中講出光明磊落真係特別想嘔呀 ..



民建聯種票賄選就唔理。🤣


[隱藏]
毒果和樓主公然搧動仇恨政府,警察,觸犯國安法,網站隨時被封
第四節 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第二十九條 為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涉及國家安全的國家秘密或者情報的;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與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串謀實施,或者直接或者間接接受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的指使、控制、資助或者其他形式的支援實施以下行為之一的,均屬犯罪:
(一)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發動戰爭,或者以武力或者武力相威脅,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造成嚴重危害;
(二)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者中央人民政府制定和執行法律、政策進行嚴重阻撓並可能造成嚴重後果;
(三)對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進行操控、破壞並可能造成嚴重後果;
(四)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五)通過各種非法方式引發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對中央人民政府或者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憎恨並可能造成嚴重後果。



引用:
原帖由 a94922905 於 2020-7-11 07:51 AM 發表
https://hk.appledaily.com/resize ... FI=/filters:quality(100)/d87urpdhi5rdo.cloudfront.net/07-10-2020/t_7b88564115bb40e6b5828f04f9fdf80c_name_1594393729_3526.jpg


【03:00】全部探員 ...
正經野就唔做,泛民、學棍知唔知自己做緊乜?



滋擾抹黑?


曱甴成日話廢佬無用
阻住佢地上位

那,今天比個機會你,趕走你們口中的廢佬,睇你仲投不投票比犯民廢佬



引用:
原帖由 刺客禁言 於 2020-7-11 08:36 AM 發表
點解唔可以揀過先出選?
選特首咪一樣
一早有人犯國安法?
又話要真普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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