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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一遊行,一名24歲姓黃男子以利器刺傷防暴警員,他潛逃時於航班上被捕。事發後,警方再拘捕5男2女(24歲至71歲),他們涉嫌「協助罪犯」被捕。據了解,包括疑犯的女朋友及父親。警方指,被捕的7男女曾協助黃購買機票、提供交通工具前往機場等。行動中警方檢獲多部手提電話、頭盔、八達通及豬咀等物品。警方指案件仍在調查中,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商業罪案調查科(訛騙)高級警司游健雄表示,7月1日襲警案發生後,警方於機場拘捕涉案的24歲姓黃男疑犯,他被控一項「意圖傷人」已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警方再進行深入調查,昨日(9日)再拘捕5男2女,罪名為「協助罪犯」,他們主要在各自寓所被捕。

游健雄指出,該7名被捕男女涉嫌協助24歲男疑犯進往機場,包括幫助購買機票、提供交通工具前往機場,並提供資訊以逃避警方追捕。另外警方發現被捕人士曾協助疑犯,購入一張回程機票,目的地為台灣。事發當日,24歲的黃男曾經回家,他疑取去個人物品後,乘私家車前往機場潛逃。

據了解,被捕7人包括疑犯的女友及父親。黃男的24歲姓張女友,曾為他執拾行李及陪同前往機場,並替他購買一張由英國經香港轉機往台灣的回程機票;71歲姓黃父親,涉嫌將兒子的護照交給一對分別34歲姓葉及32歲姓楊的夫婦,兩人再轉交護照給黃男;39歲姓潘男子,負責接送黃男及女友前往機場,消息指為示威衝突中的「家長車」;另外,與黃男為朋友的一對31歲的孖生兄弟,涉向黃通風報信,提供消息協助黃男離開。其中一人任職民航處三級航空交通管制主任,另一人則任職語言治療師。

警方強調,根據香港法例第221章「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 90 條,「協助罪犯」是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10年監禁,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港版國安法」實施後的首個七一遊行,再次爆發衝突,一名激進示威者用尖刀刺傷警員。
「港版國安法」實施後的首個七一遊行,再次爆發衝突。截至當晚22時,警方拘捕370餘人,其中有10人涉違反「港版國安法」,在衝突中,一名激進示威者用尖刀刺傷警員。
機場特警及其他警員在登機橋上等候。

事發在今年7月1日下午約4時,警方在銅鑼灣高士威道近興發街進行拘捕行動,1名警員嘗試制服1名疑犯期間,遇到其強烈掙扎及反抗。該名警員被多名暴徒以手、利器及雨傘等襲擊。該名警員左上臂受傷,清醒被送往律敦治醫院,其後轉往東區醫院治理。


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人員接手調查案件,經深入調查後,於7月2日凌晨時分,於機場內拘捕1名24歲姓黃本地男子,其後男疑犯涉「意圖傷人」罪被捕,警方控告疑犯一條「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而傷人」罪,案件已於東區法院提堂。








我的意見
相信隨着時間的推移,有國安法做基石的香港社會定能迎來更加穩定、繁榮的未來,讓我們拭目以待。

新聞來源連結:

https://www.hk01.com/突發/496209/7-1刺傷警員-7人涉協助罪犯-警拘疑犯女友-父親及民航處主任

[ 本帖最後由 月娥姐 於 2020-7-10 07:30 PM 編輯 ]



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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