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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醫護,死全家。


引用:
原帖由 tkkay623 於 2020-7-18 22:20 發表



呢招叫高高舉起輕輕放下,醫管局高層有人都係黃底黑心的機會好大!國安處應該從這查
應該!



引用:
原帖由 cowisstarting 於 2020-7-18 10:09 PM 發表

梗係矛玩嘢,所以矛人敢去捐血,你地d手足仲唔去捐?
乜捐血要去醫院捐咩



要追究失職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terada 於 2020-7-10 08:02 AM 發表
做吓熱心市民
去開醫院,幫手睇下曱甴醫護人員,記底佢哋名字,事發地方日期時間,然後投訴
佢地唔會俾名你



引用:
原帖由 awongyuk 於 2020-7-19 09:14 發表



乜捐血要去醫院捐咩
我只一般人去黃十字會。



引用:
原帖由 DoomHK 於 2020-8-7 23:47 發表
要追究失職
呢個就一定啦!有關部門必須要嚴肅處理。



引用:
原帖由 睇天做人 於 2020-8-8 08:19 發表



佢地唔會俾名你
呢個就一定,除非直接同佢對話,先知道佢個真名。



引用:
原帖由 A1000 於 2020-8-8 08:27 AM 發表



呢個就一定,除非直接同佢對話,先知道佢個真名。
上司一樣唔會俾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A1000 於 2020-7-10 07:01 AM 發表

網名「爆爆SIR」的警員於「七.一」執勤時被暴徒用利器刺傷手臂,失血五公升,差不多是人體三分一的血液量。但有消息指,「爆爆SIR」在東區尤德醫院骨科病房接受治療期間,備受「黃醫護」的不公平對待,他在手術翌日就被院方「趕出」醫院。

轉載 ~
【文匯網訊】網名「爆爆SIR」的警員於「七.一」執勤時被暴徒用利器刺傷手臂,失血五公升,差不多是人體三分一的血液量。但有消息指,「爆爆SIR」在東區尤德醫院 ...
無事係應該踢佢出院,個個月幾皮嘢薪水,唔使做呀!



引用:
原帖由 睇天做人 於 2020-8-8 09:03 發表



上司一樣唔會俾
冇錯。



引用:
原帖由 五毛笑死人 於 2020-8-8 09:07 發表


無事係應該踢佢出院,個個月幾皮嘢薪水,唔使做呀!
你絕對啱數!冇事一定要佢出院。不過呢個個案,絕對唔應該第二日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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