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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豬仔會爬樹 於 2020-7-9 09:25 AM 發表 【明報專訊】《港區國安法》第6條列明任公職者要宣誓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區。公務員事務局昨提出,由7月1日起,所有新入職公務員須簽署文件確認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區;至於現職公務員亦須遵守,將優先安排獲升職或轉職的公務員,以及首長級職系、紀律部隊、政務主任、新聞主任及律政人員等,宣誓或簽署文件效忠。不過,當局未有具體交代違反誓辭的定義,以及一旦拒絕宣誓或違反誓辭有何罰則。有公務員工會憂慮新要求 ...
原帖由 山邊變態的留言 於 2020-7-9 09:41 AM 發表 入籍英美時宣誓效忠會否有損言論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