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鼓吹違法達義。港大副教授戴耀廷不停鼓吹「違法達義」的理論,他與港大法律學院舉辦多次「法治教育計劃」通識課,向通識老師灌輸違法達義觀念,然後透過他們向中小學生散播。去年動亂中,有九千人被捕,當中有三千六百人是學生,年紀最小的被捕者只有十一歲。老師鼓吹「違法達義」理論,就是學生暴力違法的根源。
陳文敏曾是港大法律學院院長,如今是法律學院的教授,卻完全無視終審法院首席大法官馬道立曾發表講辭,以及「雙學三子」終院上訴判詞,指不能以「公義」之名違法和施行暴力。陳教授作為港大法律學院的負責人,為何不公開出來否定違法達義的理論?為何不警告老師和學生,這種理論已被香港最高法庭否定,是一種教壞人的理論呢?大學法律系大教授一方面默許、甚至鼓吹違法達義,另一方面質疑國安法鎮壓無用,其政治傾向,昭昭明甚。同樣道理,大律師公會天天把法治掛在口邊,為何視馬道立大法官的判詞如無物,無片言隻語譴責「違法達義」這種荼毒人心的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