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瀏覽: 961
  • 回覆: 10
港區國安法第四十三條實施細則今日(6日)刊憲公布,於明日(7日)生效

移除危害國家安全的信息及要求協助

如警務處處長有合理理由懷疑在電子平台上發布的電子信息相當可能構成危害國家安全罪行或相當可能會導致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發生,可在保安局局長批准下,授權指定的警務處人員要求有關發布人士、平台服務商、主機服務商及/或網路服務商移除危害國家安全的信息;限制或停止任何人接達該信息;或限制或停止任何人接達該平台或相關部分。但若所需的科技並非發布者或有關服務商合理可得,或有關服務商遵從有關要求有對第三方招致相當程度損失或損害第三方的權利的風險存在,則可為合理辯解。

若有關的信息發布人未即時合作,而有關資訊會繼續在網上嚴重影響公眾,警務人員可向裁判官申請手令檢取有關電子器材,並作出行動盡快移除該信息。有關人員亦可在指定情況向裁判官申請發出手令,授權警務人員,要求有關服務商按情況所需提供有關身分紀錄或解密協助。

版主呢度好多犯法曱甴!



舉例而言,若無合理辯解,如信息發布人未有遵從警方移除危害國家安全的信息要求,一經定罪,可被判罰款10萬及監禁一年;如有服務商未有遵從移除或限制或停止任何人接達危害國家安全的信息或平台,或提供協助的要求,一經定罪,則可被判罰款10萬及監禁六個月。


呢度好多呆灣仔,法輸功係度噴屎,我會向警方舉報!


引用:
原帖由 mklpi 於 2020-7-7 06:42 發表
港區國安法第四十三條實施細則今日(6日)刊憲公布,於明日(7日)生效

移除危害國家安全的信息及要求協助

如警務處處長有合理理由懷疑在電子平台上發布的電子信息相當可能構成危害國家安全罪行或相當可能會導致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發生,可在保安局局長批准下,授權指定的警務處人員要求有關發布人士、平台服務商、主機服務商及/或網路服務商移除危害國家安全的信息;限制或停止任何人接達該信息;或限制或停止任 ...
其實有的由甲趴趴下未必壞亊。總好過佢地匿埋,暗中播毒為害更大。



[隱藏]
咁咪仲差過天涯社區


引用:
原帖由 albert111hk 於 2020-7-7 05:11 PM 發表
咁咪仲差過天涯社區
好過天涯,你去天涯開帖讚共產黨,即刻畀人封帖,你開帖罵尾國,又會畀人封帖。



支持樓主,我唔係漢奸走狗賣國賊,所以對我冇影響!


引用:
原帖由 mklpi 於 2020-7-7 06:50 發表
呢度好多呆灣仔,法輸功係度噴屎,我會向警方舉報!
今日經過天星碼頭,法撚公已收皮…呢度,應該好快清場



引用:
原帖由 @海東青 於 2020-7-7 08:56 PM 發表



今日經過天星碼頭,法撚公已收皮…呢度,應該好快清場
唔止,以前喺深水埗地鐵站出口附近都有一檔法輪功,星期六去時已經唔見咗啦。
唔知旺角亞皆老街同彌敦道交界嗰檔法輪功,又有無摺埋呢?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海東青 於 2020-7-7 08:56 PM 發表



今日經過天星碼頭,法撚公已收皮…呢度,應該好快清場
香港真攪笑,知你所謂法輪功竟然可以在最繁盛街道擺站咁多年而無事,簡直匪夷所思!



引用:
原帖由 @海東青 於 2020-7-7 08:56 PM 發表



今日經過天星碼頭,法撚公已收皮…呢度,應該好快清場
聽講旺角的法輪功都已被「反法輪功」團體取代



[按此隱藏 Google 建議的相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