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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之鋒、林朗彥及周庭涉於去年6月21日,參與包圍灣仔警察總部,被控煽惑他人、組織或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等罪。案件今(6日)在東區法院再提堂。其中周庭承認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黃之鋒和林朗彥則否認控罪。法庭將案件押後至8月5日在西九龍法院再訊,屆時將處理黃及林的審前覆核,以及周庭的判刑,押後期間3人獲准繼續保釋。
3人同被控一項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控罪指3人於去年6月21日在金鐘夏慤道非法煽惑該處的人士,在無合法權限或無合理辯解的情況下,明知而參與或繼續參與一個違反《公安條例》第7條的規定下進行的公眾集會,而該集會是根據公安條例第17A(2)條而屬未經批准集結。

黃另被控一項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控罪指黃於去年6月21日在香港警察總部正門外組織一個違反《公安條例》第7條的規定下進行的公眾集會,而該集會是根據公安條例第17A(2)條而屬未經批准集結。黃及周亦被控一項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控罪指2人在去年6月21日於警總外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




一個認,兩個唔認咁奇怪?

新聞來源連結: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00706/bkn-20200706150632107-0706_00822_001.html



周庭可轉為污點證人


雌曱甴善變


唔認罪法官會自動幫佢減刑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香港偽民為患 於 2020-7-6 03:23 PM 發表
周庭可轉為污點證人
煮死佢兩個, 自己甩身



認罪就減3份1刑期


趕快了結官司除笨有精
就算判監也不會長,可能只是守行為/社會服務令
然後自由自在坐飛機周圍去。



引用:
原帖由 遊鯤 於 2020-7-6 03:30 PM 發表
趕快了結官司除笨有精
就算判監也不會長,可能只是守行為/社會服務令
然後自由自在坐飛機周圍去。

最重要可離境
傳聞眾志解散前,有幾百萬捐款放在她私人戶口
🤫🤭



社會服務令幾個小時呀?


[隱藏]
周小姐醒目,坐少三份一!


河童就要坐足!



認罪  放低  一千
唔認罪 拖你一年



記得篤灰,攞埋獎金


認唔認都好!盡判!唔認就更加要加刑!由其條河童!咪撚放過呢條冚家剷


引用:
原帖由 錢太多4 於 2020-7-6 03:21 PM 發表
黃之鋒、林朗彥及周庭涉於去年6月21日,參與包圍灣仔警察總部,被控煽惑他人、組織或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等罪。案件今(6日)在東區法院再提堂。其中周庭承認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黃之鋒和林朗彥則否認控罪。法庭將案件押後至8月5日在西九龍法院再訊,屆時將處理黃及林的審前覆核,以及周庭的判刑,押後期間3人獲准繼續保釋。
3人同被控一項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控罪 ...
周庭會做污點證人,指證黃之鋒及林朗彥?!可能有好戲睇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錢太多4 於 2020-7-6 03:21 PM 發表
黃之鋒、林朗彥及周庭涉於去年6月21日,參與包圍灣仔警察總部,被控煽惑他人、組織或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等罪。案件今(6日)在東區法院再提堂。其中周庭承認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黃之鋒和林朗彥則否認控罪。法庭將案件押後至8月5日在西九龍法院再訊,屆時將處理黃及林的審前覆核,以及周庭的判刑,押後期間3人獲准繼續保釋。
3人同被控一項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控罪 ...
認者有幾球在手,代代平安,生活更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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