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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前日(1日)於灣仔駕駛電單車衝擊警方防線的男子,遭正式落案控告違反《港區國安法》下的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和恐怖活動罪,



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和恐怖活動罪,起碼坐20年

新聞來源連結: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00703/bkn-20200703151656328-0703_00822_0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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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16hPxv.jpg(66.03 KB)

2020-7-3 17:51

BB16hPxv.jpg

貪心輸錢贏 輸血不輸錢 人人去輸血

殺人不打風 落雨去離島 離家飲煉奶 見人分遺產

出獄嫌錢腥 快樂冇人格 出家冇人工 攻而無不克 戰無不勝矣
條友擺明收晒安家費做死士啦。


重判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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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笑到最後 於 2020-7-3 06:00 PM 發表
重判10年。
吓?10年?

呢條仆街想殺人,終身啦吓話?



引用:
原帖由 Peter_H 於 2020-7-3 06:01 PM 發表
其實係炒車定係揰人
應有影片流
佢係想撞死個幾個警察



引用:
原帖由 六月飛釘 於 2020-7-3 06:34 PM 發表

吓?10年?

呢條仆街想殺人,終身啦吓話?
ok. 就判佢終身啦。



政府攞得佢嚟做第一個 一定重手 十年起跳


外國就當呢啲case係恐襲,睇下啲狗冠今次揾乜借口放佢。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理+誠 於 2020-7-3 06:57 PM 發表
外國就當呢啲case係恐襲,睇下啲狗冠今次揾乜借口放佢。
今次唔到狗黃官判咯!係由特首委任負責處理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的指定法官!馬道長、水佳麗可以企埋一邊!👏🏻👏🏻👏🏻



恐襲十年起跳啦


收左錢做野  試下公然挑戰法律  睇下判幾耐 如果判幾星期或社會服務令   中央立呢個法 有同冇  冇分別!代價太平  捉到先幾星期  4皮野大把人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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