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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早上開會,民主派議員不滿主席葉劉淑儀抽起原先排在議程上有關STEM教育的項目,加插討論幼稚園、中小學教科書及教材編製的議程,走出主席台前理論,民主黨黃碧雲、許智峯及公民黨陳淑莊,分別因為行為不檢和在席上喧嘩被逐離場。期間,許智峯被指向葉劉淑儀潑水,弄濕對方衣服,會議一度暫停。


會上,民主派不滿葉劉淑儀臨時修改議程,工黨張超雄批評她獨行獨斷、不尊重議員。葉劉淑儀回應指做法是按議事規則,她是合法地主持會議。多名建制派議員支持葉劉淑儀做法。



期間,民主黨黃碧雲和許智峯走到主席台前理論,多名民主派議員要求葉劉淑儀處理規程問題;議會陣線毛孟靜批評葉劉淑儀幾十歲人「都唔化」。葉劉淑儀認為毛孟靜一番話屬年齡歧視,要到平機會投訴。

葉劉淑儀及後以行為不檢點和在席上喧嘩為由,將黃碧雲、許智峯及陳淑莊逐離場。許智峯被逐前曾向葉劉淑儀潑水,弄濕對方衣服。



許智峯個相和行為都好似越來越失常!


新聞來源連結: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cle/1310701/即時-港聞-抗議加插議程3民主派被逐-許智峯向葉劉潑水



九七七一交接時, 巨門化忌陀羅兄
天梁天壽擎羊父, 難為香江夾其中
佢精神好似有問題


做議員有特赦?潑水都無事?下次咁系潑得屎?如果市民系街好大麻煩。。如果大家都無事。建制下次還拖啦


(三)嚴重干擾、阻撓、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或者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依法履行職能;
  (四)攻擊、破壞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履職場所及其設施,致使其無法正常履行職能。

第三節 恐怖活動罪
  第二十四條 為脅迫中央人民政府、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者國際組織或者威嚇公眾以圖實現政治主張,組織、策劃、實施、參與實施或者威脅實施以下造成或者意圖造成嚴重社會危害的恐怖活動之一的,即屬犯罪:
  (一)針對人的嚴重暴力;



[隱藏]
有9官包庇
搶手機都冇事啦........潑水判葉劉賠堂費都唔出奇

[ 本帖最後由 ngblowwater-a1 於 2020-7-3 02:03 PM 編輯 ]



快拉漢奸走狗。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引用:
原帖由 笑到最後 於 2020-7-3 02:02 PM 發表
(三)嚴重干擾、阻撓、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或者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依法履行職能;
  (四)攻擊、破壞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履職場所及其設施,致使其無法正常履行職能。

第三節 恐怖活動罪
  第二十四條 為脅迫中央人民政府、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者國際組織或者威嚇公眾以圖實現政治主張,組織、策劃、實施、參與實施或者威脅實施以下造成或者意圖造成嚴重社會危害的恐怖活動之一的,即屬犯罪:
  ...
國安法下拉得



呢條垃圾峯專恰女人,正契弟


[隱藏]
直接送去青山好過叫告佢


引用:
原帖由 魚仔曲其 於 2020-7-3 02:01 PM 發表
做議員有特赦?潑水都無事?下次咁系潑得屎?如果市民系街好大麻煩。。如果大家都無事。建制下次還拖啦
你搞錯左啦,上次已經潑屎



引用:
原帖由 笑到最後 於 2020-7-3 02:02 PM 發表
(三)嚴重干擾、阻撓、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或者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依法履行職能;
(四)攻擊、破壞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履職場所及其設施,致使其無法正常履行職能。

第三節 恐怖活動罪
第二十四條 為脅迫中央人民政府、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者國際組織或者威嚇公眾以圖實現政治主張,組織、策劃、實施、參與實施或者威脅實施以下造成或者意圖造成嚴重社會危害的恐怖活動之一的,即屬犯罪:
...
冇用,要有旨在顛覆國家政權行為先得

第二十二條 任何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下以武力、威脅使用武力或者其他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行為之一的,即屬犯罪:



引用:
原帖由 男E 於 2020-7-3 01:57 PM 發表
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早上開會,民主派議員不滿主席葉劉淑儀抽起原先排在議程上有關STEM教育的項目,加插討論幼稚園、中小學教科書及教材編製的議程,走出主席台前理論,民主黨黃碧雲、許智峯及公民黨陳淑莊,分別因為行為不檢和在席上喧嘩被逐離場。期間,許智峯被指向葉劉淑儀潑水,弄濕對方衣服,會議一度暫停。


會上,民主派不滿葉劉淑儀臨時修改議程,工黨張超雄批評她獨行獨斷、不尊重議員。葉劉淑儀回應指做法是按 ...
呢個白痴仔越來越走火入魔



低智蜂開會前嗦咗嘢?成個白粉仔咁


[隱藏]
應該可以報警告條Pok Kai 襲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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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此隱藏 Google 建議的相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