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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bgvbgv 於 2020-7-1 10:30 AM 發表
可惜沒有追溯期,但設立國安法真是及時雨,救了香港一把!🙏🏻🙏🏻
但條法例有個第60條。大陸派落哩既部門。可以系港捉人。香港區無權干涉。。。哩招都幾勁。。雖然無追溯。但要捉你就話咁易



岩架喇,,拉9晒班仆街拉布唔理民生事項,阻礙社會發展既議員


我真係好心涼呀家下


佢地唔拉布,冇野識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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䦕心死 今日呢班黃色廢物全部都冇得反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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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最愛曼聯 於 2020-7-1 06:15 AM 發表
最好的回歸禮物感謝阿爺
阿爺一出手,雞飛或狗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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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最愛曼聯 於 2020-7-1 06:15 AM 發表
最好的回歸禮物感謝阿爺
天日坐底升500點



引用:
原帖由 samndean 於 2020-7-1 06:20 AM 發表
泛民揾個試下咪知算唔算犯法囉
你咪當人地傻至得架!個撚個高薪厚職,邊個同你做白老鼠?係都等今日啲廢青曱甴出黎送死探下路先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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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hoyh 於 2020-7-1 07:28 AM 發表

老作,要證明以武力、威脅使用武力或者其他非法手段先講,仲要證明旨在顛覆國家政權

https://www.bastillepost.com/hongkong/article/6700066-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E ...
跟據立法會特權法,掟屎水、衝擊主席台、阻礙會議進行,已經係違法了,中左「非法手段阻礙履行職務」一項,拉得!



引用:
原帖由 nikon3230 於 2020-7-1 07:29 AM 發表
我覺得應以其他罪行起訴這類行為。
定到最高先,到時因應情況決定用唔用呢條例去告囉,正如防犯罪宣傳片都係講最高刑罰嘛⋯⋯



突然好想睇泛民議會倒亂


引用:
原帖由 samndean 於 2020-7-1 06:20 AM 發表
泛民揾個試下咪知算唔算犯法囉
放痴瘋入去拉布



阿爺一係唔做,一做就一步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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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y good


[按此隱藏 Google 建議的相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