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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區維護國家安全法》條文正式公開,列出了四類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具體情節和相應罰則。

其中分裂國家罪,指組織、策劃、實施,或參與破壞國家統一的行為。和03年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條本地立法不同,當時訂明要使用武力才算犯罪。現在無論有否使用武力,也是犯法。包括將香港或國家其他部分,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離出去,或非法改變它們的法律地位,或轉歸外國統治。

第二類,顛覆國家政權罪,就是指推翻、破壞國家憲法所確立的根本制度。推翻中央政權或特區政權機關。嚴重干擾、阻撓,破壞中央或特區依法履行職能。攻擊、破壞特區政權機關履職場所,令其無法正常履行職能。

這種罪行當年二十三條立法亦有涵蓋,不過,今次就增加了針對香港特區的行為。分裂國家和顛覆國家政權罪刑罰類同。首要的分子或罪行重大的,可判處終身或十年以上監禁。積極參加則囚三至十年。其他參加者可以判囚三年以下。而煽動、協助、教唆,以金錢或財物資助他人犯罪也是違法,嚴重可判囚五至十年。

第三類恐怖活動罪,就指脅迫中央、特區政府或國際組織,威嚇公眾以圖實現政治主張,造成或意圖造成嚴重社會危害的恐怖活動。包括針對人的嚴重暴力、爆炸、縱火、破壞交通設施、電力、燃氣等設備。嚴重干擾水、電、交通、通訊、網絡等。

如果致人重傷、死亡或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或者是組織、領導的人,可判處終身或十年以上監禁。其他情形,就判囚三至十年。

最後,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指為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等,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涉及國家安全的國家秘密或情報。

請求外國或境外串謀實施,或接受他們指使、控制、資助,或其他形式的支援後,對國家發動戰爭,嚴重阻撓中央或香港政府制訂、執行政策,操控或破壞本港選舉,制裁特區或國家,引發本港居民對中央或特區政府憎恨,均屬犯罪。

條文指違者監禁三至十年,罪行重大將判終身或十年以上監禁。法例亦訂明減刑條件。犯罪情節較輕,亦可能免除處罰。例如自動投案,供述自己的罪行。揭發他人犯罪行為,提供線索偵破其他案件等。

雖然條例並無如同內地的剝奪政治權利刑罰,但當中就列明一旦罪成,將會喪失參選或出任公職的資格,而在任議員和官員即時喪失職務。




慢慢睇D例幾闊幾辣!
吾怪得咁多人要割蓆!
最好玩篤灰可減刑!
今日71睇你地表演啦!民陣!

新聞來源連結:

http://news.tvb.com/local/5efb8bcf335d19e6384e92bb



王風雷
龍虎門Big5
王降龍之子
白蓮教月聖使
暗黑冰火七重天
11月好多區議員點算,仲繼續光復嗎?


引用:
原帖由 sylm01 於 2020-7-1 03:52 AM 發表
11月好多區議員點算,仲繼續光復嗎?
至少遊行示威會少左D區議員阻頭阻勢!



引用:
原帖由 龍虎風雷 於 2020-7-1 03:47 AM 發表
《港區維護國家安全法》條文正式公開,列出了四類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具體情節和相應罰則。

其中分裂國家罪,指組織、策劃、實施,或參與破壞國家統一的行為。和03年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條本地立法不同,當時訂明要使用武力才算犯罪。現在無論有否使用武力,也是犯法。包括將香港或國家其他部分,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離出去,或非法改變它們的法律地位,或轉歸外國統治。

第二類,顛覆國家政權罪,就是指推翻、破壞國家憲法 ...
辣唔辣 睇黎緊呢幾個月發展先知
始終我覺得 中央無可能一下子收得咁緊
估計中央呢段時間都係觀望
視乎香港實況 再決定要收到幾緊

其實中央實施港版國安法 唔係今年先講既事
早就講左好多年 不過好多人都當中央係發UP風
犯暴 越踩越過 越做越過份
終於都係逼到中央出手 可謂求仁得仁

講真 今次中央實施港版國安法
亦係為勢所逼 亦都係大勢所趨

外國 尤其是美國 明目張膽
係香港搞顏色革命
犯暴更加係以搞亂香港為已任
可歎係特區政府無力應對
逼得中央要出手平定香港亂局

中美關係 急轉直下 美國連連針對中國
無所不用其極地出招打壓
已經係去到撕破面皮階段
中國已經無需再顧慮美國反應
反正就算乜都唔做 侵為左連任 都會追住中國黎咬
咁情況下
當然係要修補香港各種漏洞

可憐既係 犯暴人士仍然未看清大勢
覺得中央仍然要顧慮美國 不敢出招

結果就係
23條 講左23年都未搞得掂
港版國安法 由正式攞上枱面到實施
1個月多D 就完成成個階段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龍虎風雷 於 2020-7-1 03:47 AM 發表
《港區維護國家安全法》條文正式公開,列出了四類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具體情節和相應罰則。

其中分裂國家罪,指組織、策劃、實施,或參與破壞國家統一的行為。和03年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條本地立法不同,當時訂明要使用武力才算犯罪。現在無論有否使用武力,也是犯法。包括將香港或國家其他部分,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離出去,或非法改變它們的法律地位,或轉歸外國統治。

第二類,顛覆國家政權罪,就是指推翻、破壞國家憲法 ...
囚終身又點出到嚟參選呀?



引用:
原帖由 2013gundam 於 2020-7-1 12:55 PM 發表


辣唔辣 睇黎緊呢幾個月發展先知
始終我覺得 中央無可能一下子收得咁緊
估計中央呢段時間都係觀望
視乎香港實況 再決定要收到幾緊

其實中央實施港版國安法 唔係今年先講既事
早就講左好多年 不過好多人都當中央係發UP風
犯暴 越踩越過 越做越過份
終於都係逼到中央出手 可謂求仁得仁

講真 今次中央實施港版國安法
亦係為勢所逼 亦都係大勢所趨

外國 尤其是美國 明 ...
估計襯老美五癆七傷中央會去盡!
在立法施法中先奪有利時機,清剿反對派!
覺得上年係有意放軟手腳,令時局繼續發酵,加上老美病暴夾攻,到立法時毫無阻力!



引用:
原帖由 龍虎風雷 於 2020-7-1 01:16 PM 發表



估計襯老美五癆七傷中央會去盡!
在立法施法中先奪有利時機,清剿反對派!
覺得上年係有意放軟手腳,令時局繼續發酵,加上老美病暴夾攻,到立法時毫無阻力! ...
上年黑暴 我覺得係特區政府無力應對局面
加上對策失誤所造成
但係黑暴絕對係觸發中央實施港版國安法最主要導火線

個人認為 中央早就有心訂立港版國安法
但一直都未能下定決心
始終呢幾年 中國受到外國各方打壓
非不得已 都唔想做有大爭議既事
不過 你咁諗 人地唔係咁諗
美國明目張膽 發動香港各階層港奸 意圖發動顏色革命
犯暴班人 因有美國撐腰
財力 物資齊全
加上黃媒護航 聲勢浩大
殊不知 上帝要你滅亡 必先讓你瘋狂

而令世界上任何人都估唔到既係
歐美 尤其是美國
上至總統 下至平民
防疫 抗疫意識 竟然如此不堪
更加不用說 就係當屆美國政府 以及其黨員
為經濟數據 視人命如草芥
而平民 戴唔戴口罩 都可以上升到政治議題 人權議題

講到人權 更不得不講 佛洛伊德事件
觸發美國深層種族問題
將美國撕開兩半

在疫情以及國內動亂不休情況下
美國當屆政府 不致力解決內部問題
反而為左連任 將內部矛盾轉向外部 熱衷於打壓中國
可以話美國領導階層已經無得救

既然美國唔諗住和平相處做朋友
中國亦無需再顧慮
實施港版國安法亦排上日程

最諷刺既係 中央將港版國安法放上枱面後
美國就發生黑人佛洛伊德事件
我唔知世界有無神
不過真係太巧合 美國自己作死

天作孽 猶可違
自作孽 不可活



就算一國兩制會死,有你班仆街陪葬都係一件美事。




香港明明好地地,係你哋搞到今日咁嘅樣,而家香港人情願坦克入城都唔想日日活係黃絲暴動嘅恐懼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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