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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清風水靜 於 2020-6-30 11:27 PM 發表
好易中.........真係要小心說話及行動..............!!
無咁嘅意圖,又點會有咁嘅說話同行動呢?
你都話行動啦,都已經做埋,仲想賴?



引用:
原帖由 fsk123123 於 2020-6-30 11:37 PM 發表

正呀 最少坐十年
恐怖活動罪............電訊的工程人員極為易中招..........!!



Good news!


引用:
原帖由 jalsen8888 於 2020-6-30 11:35 PM 發表
第三節 恐怖活動罪
第二十四條為脅迫中央人民政府、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者國際組織或者威嚇公眾以圖實現政治主張,組織、策劃、實施、參與實施或者威脅實施以下造成或者意圖造成嚴重社會危害的恐怖活動之一的,即屬犯罪:
(一)針對人的嚴重暴力;
(二)爆炸、縱火或者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
(三)破壞交通工具、交通設施、電力設備、燃氣設備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設備;
(四)嚴重干擾、破壞 ...
水官,今次冇得放水了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希夷 於 30-6-2020 23:20 發表
熱烈歡迎國安法生效。
x2



引用:
原帖由 jalsen8888 於 2020-6-30 11:35 PM 發表
第三節 恐怖活動罪
第二十四條為脅迫中央人民政府、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者國際組織或者威嚇公眾以圖實現政治主張,組織、策劃、實施、參與實施或者威脅實施以下造成或者意圖造成嚴重社會危害的恐怖活動之一的,即屬犯罪:
(一)針對人的嚴重暴力;
(二)爆炸、縱火或者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
(三)破壞交通工具、交通設施、電力設備、燃氣設備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設備;
(四)嚴重干擾、破壞 ...
正,睇d 仆街仲夠唔夠膽打爛d交通燈



支持!
十幾萬劣質漢奸,逃離中國香港絕對可以另經濟再起飛,劣種漢奸快喲逃走去逃犯島,弗系國家破壞好了!

[ 本帖最後由 bronze18man 於 2020-6-30 11:53 PM 編輯 ]



引用:
原帖由 amporn 於 2020/6/30 23:38 發表
聽日可以去封黎智英舖
期待生果報從始消失。



引用:
原帖由 烈火雄雄 於 2020-6-30 11:40 PM 發表


無咁嘅意圖,又點會有咁嘅說話同行動呢?
你都話行動啦,都已經做埋,仲想賴?
引起公眾仇視中央都會中招.............咁港台好易卜街........!!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半夜永恆的羊 於 2020-6-30 11:37 PM 發表
小好多話題。冇人作故仔。
毒果轉貼猿呢?



早了一小時,林鄭執行力訓練有素


最終都要是靠阿爺國安法[光復香港]唔使再怕曱甴

[ 本帖最後由 noct2000 於 2020-6-30 11:48 PM 編輯 ]



堵路,掟汽油彈分分鐘算係恐怖活動, 搞事前要諗清楚


支持


[隱藏]
終於可以擁抱祖國 共享大頭奶粉


[按此隱藏 Google 建議的相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