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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0-6-30 23:05
政府剛剛刊憲,公布《港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在香港實施。
政府深夜十一時以《憲報》號外方式,公布《港區國安法》具體條文,完成《基本法》第十八條,在附件三增加法律的程序,正式在香港實施。條文列明四類,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定義和罰則,包括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及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
條文列明中央在香港設立國安公署,和國家安全委員會的職權,中央可以行使管轄權的特定情形,執法機制、法官和審訊安排等。
生效了! 唔洗等71,
please wash your 蘿!
新聞來源連結:
http://news.tvb.com/local/5efb53c3335d19b7344e92ba
[ 本帖最後由 男E 於 2020-6-30 11:11 PM 編輯 ]
九七七一交接時, 巨門化忌陀羅兄
天梁天壽擎羊父, 難為香江夾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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