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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開心大少奶^^ 於 2020-6-30 10:38 PM 發表



大少奶犯左咩要入冊姐??
咁快又收擋.......🥱



引用:
原帖由 clogalaxy 於 2020-6-30 09:57 發表



為何不是死刑?
又可以做籌碼,又可以做人辦。



起碼要有3年追塑期囉,唔係有咩用


引用:
原帖由 RogerVsPete 於 2020-6-30 18:11 發表

香港地貴,應該用來起樓
赤柱、壁屋監倉都應搬去大陸
就桂山島啦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beegeejk 於 2020-7-1 04:18 AM 發表

就桂山島啦
咁可以慳番一筆起橋起路嘅錢。押解囚犯,用船便可以, 冇路走仲更加難逃獄
赤柱、壁屋嘅地,你話值幾多錢,可以為香港嘅繁榮代嚟幾多貢獻。






@開心大少奶
係咪又比人拉咗???😂



引用:
原帖由 Cheong880506 於 2020-6-30 13:37 發表

咁又係 判得終身 d錢都無用架啦 應該抄埋家
有些人因個人問題會錢比命重要的,不充公家財,留比他家人就是他們目的。



[按此隱藏 Google 建議的相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