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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英奴喪鐘 於 2020-6-29 09:56 PM 發表
逃逸的 嫌犯

當時允許保釋 的法官 應該為此負責
由該黑官代坐吧



無期就留下來受到法律制裁,重判幾年幾年好快過去


「條路自己揀、P K 唔好喊」 ...   


唔係示威者, 係暴徒.


[隱藏]
去海外食屎啦


明天已經可以用國安法!大家影相及盡量舉報曱甴!


精人出口,你班傻仔出手變condom


英國又話俾居留權BNO人氏,台灣又話設立專門接待政治難民機制,搞到各勇武儍仔以為無後顧之憂,而家個個口爽荷包立,兩頭唔到岸,死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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