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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決定為香港訂立《國安法》,近日看法庭審判涉暴動或藏械的疑犯無罪,而用以脫罪的,大多數是一些技術性理由,難免令人覺得法官是受國安立法影響了情緒。

  看着這些事,只有一個感覺:香港人不夠資格打世界波。

  國際社會根本上是一個弱肉強食的原始森林,無論你如何道貌岸然,遇上比你強大的對手,很多時都只能作「鵪鶉式」回應。你看加拿大總理杜魯多被記者問到如何評價美國總統特朗普聲言出動軍隊鎮壓示威者,杜魯多沉默了十九秒,連背後雀仔叫聲都聽得清清楚楚。他只說了一些虛無縹緲的話,「現在是聆聽的時候、是學習的時候」,又說加拿大也有這樣問題,答了等於沒答。

  另外,英國首相約翰遜向報章撰文講到要延長香港BNO持有人的居留權時說:「我們正正是歡迎中國作為國際社會的領袖成員,所以我們希望中國受國際條約的約束。」約翰遜對中國不敢口出惡言,很隱晦地暗示,希望中國恪守《中英聯合聲明》。事實上,英國的大阿哥美國,又何曾遵守過國際協議呢?特朗普單方面退出巴黎氣候協議、退出伊朗核協議,約翰遜哼過一聲嗎?....

  我覺得港人很孩子氣,做事很直接。中央正在訂立《港區國安法》,正制訂遊戲規則,她對香港的信任程度愈高,規則會訂得愈寬,將來執行時候,會給予香港更大的彈性;對香港的信任愈低,規則會愈緊,以確保國家安全不受侵害。孩子式鬥氣,不易得到你想得到的東西。香港有點像小孩子去踢世界波,根本未夠水平。....

  香港從來不是純潔無邪之地。回歸前,英國有MI6人員派駐香港的政治顧問辦公室、保安局和警務處下面的政治部。他們直接參與調查涉英國國家安全的案件,也滲透蒐集中國情報。上述小小例子,說明香港的確會發生影響國家安全的事情,而當時中國只處理自己的人員,不能夠處理對家的人員。假設洩露國家機密案發生在今天,警方拘捕了行賄的人員,中央有沒有信心任由香港法庭處理案件呢?

  有些港人暴露的問題,第一是無知,很多事情自己不知道、不認識,當沒發生。第二是放大,總將自己訴求放到最大,訴求未能夠完全滿足的時候,就像孩子一樣把情緒表達出來,而這些行為,往往適得其反。正如前民主黨高層、現任勞福局局長羅致光周日在網誌上用反諷的手法提到,美國反對中央訂立《香港國安法》:「這些美國舉措,日後歷史描述,可能會指它們令中國中央政府更有決心,進行有關立法工作,美國應該是會成功爭取到中國為香港制定國安法的。」部份香港法律界的行為,恐怕也跌入「成功爭取」制定強硬版國安法的範疇。

https://hd.stheadline.com/news/columns/417/20200604/859347


反對派沒有政治智慧, 只懂不擇手段橫衝直撞
加上一個美國傻侵, 為香港成功爭取到國安法



犯民是瞎子領路, 害死香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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