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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版國安法●草案說明】國安駐港拉人送中 特首欽點法官審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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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s.nextmedia.com/realtime ... 3096&a=61077904


一 北京召開的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結束,各界關注港版國安法的草案內容。新華社報道,草案相關內容,當中包括特首將委任法官處理案件。根據報道,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草案有6章,分別為總則、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和機構、罪行和處罰、案件管轄、法律適用和程序,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機構,附則共66條,草案說明全文共4,800字。



涂謹申:北京是完全摧毀香港司法制度

對於港版國安法草案主要內容,立法會議員涂謹申指,國安公署對「特定情況」案件有執法及司法權,顯示北京是「鋪定網」對任何案件插手,針對「特定情況」案件執法以至把涉案者送中審訊,所謂「安全線」只是名義上說法,「實際上北京連特首委任嘅法官都信唔過,有啲案唔會俾香港審,否則唔需要講明有最終司法權。」



今日公佈的「說明」,未有提及任何上訴、終審程序,國安案件的司法程序是否在內地處理,令人關注,涂謹申批評北京是完全摧毀香港司法制度,在國安法之下,司法獨立蕩然無存。

楊岳橋:享「管轄權」公署有權帶被告回內地受審

本身是大律師的公民黨黨魁楊岳橋指出,這份「說明」指出,「國家安全公署和國家有關機關在特定情形下對極少數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行使管轄權,是中央全面管治權的重要體現」,「管轄權」的字面意思是包括審理案件的權力:「無理由係公署自己審,呢個係不合情理,最可以解讀嘅係將你帶返去內地受審。」民間法律評論團體「法夢」成員黃啟暘亦指,《基本法》中對「管轄權」的提述,全部也是與司法有關,所以如果指公署享有管轄權,應該可以理解是公署有權力將被告帶回內地受審。

朱凱迪:香港則淪為人質

民主派朱凱迪認為,北京故意避開國安法的細節,旨在利用「國安法」為中方跟美方討價還價的籌碼,藉此勒索對方,以得到最大的利益;而香港則淪為人質。他批評北京毫不理會法案對港人的影響及國際社會的反應,「(港版國安法)就好似一碟煮好咗嘅餸,係差在幾時拎出嚟。」

林和立:中美就國安法的討論還價餘地已不同

熟悉中國時政的時事評論員林和立則認為,相信中美就國安法的討論還價餘地已不同,中方根本沒有甚麼讓步餘地,他指至今仍未公佈條文細節,是因為國安法本身是極複雜的條文,細節可能仍待研究。

鍾劍華:中共置港人民情、民意為無物

理工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助理教授鍾劍華亦指,中共內部或對國安法的細節有不同意見,又或國安法仍有問題未解決,所以至今才未能公佈條文細節。他指,中共已置港人的民情、民意為無物,延遲公佈條文與中共擔心民意反彈無關係,即使條文公佈後遇上巨大反抗,政權也只會透過強硬手段鎮壓。

草案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中央設「駐港國安公署」,其職能包括:

-分析研判香港維護國家安全形勢,就維護國家安全重大戰略和重要政策提出意見和建議
-監督、指導、協調、支持香港特別行政區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收集分析國家安全情報信息。
-辦理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

「駐港國安公署」這將是繼北京中央駐港聯絡辦公室、解放軍駐港部隊、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後,第4個北京中央駐港機關。

●香港需設立「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簡稱:「國安委」)

-分析研判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形勢,規劃有關工作,制定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政策;
-推進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建設;
-協調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重點工作和重大行動;
-「國安委」由行政長官擔任主席,成員包括政務司司長、財政司司長、律政司司長、保安局局長、警務處處長、警務處維護國家安全部門負責人、入境事務處處長、海關關長和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等。
-國安委將設立國家安全事務顧問,由中央人民政府指派,就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履行職責相關事務提供諮詢意見。

●對法官的處理

-草案沒有禁止外籍法官審理國安法案件,但卻列明「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應當從現任或者符合資格的前任裁判官、區域法院法官、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上訴法庭法官以及終審法院法官中指定若干名法官,也可以從暫委或者特委法官中指定法官,負責處理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打破一直以來由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指派法官審理案件的傳統。

●絕大多數案件都交給特區辦理

-「這方面絕大部分工作,包括執法檢控和司法工作都由特區去完成,絕大多數案件都交給特區辦理。充分體現了一國兩制原則,體現了對香港法律的尊重。」

●香港一條龍執法、檢控與審案 但設保險線

草案有意凸出「香港主導執法」的主軸,即將通過的港版國安法,由香港警隊新設立維護國家安全的專責部門負責執法,律政司亦會設立專門的國安犯罪部門,負責檢控工作;案件亦由香港法庭審理,貫串成香港「一條龍式」執行國安法。

不過,中央亦設下了「保險線」,列明當香港對某些特殊案件無力執法時,「駐港國安公署」可履行執法權,而處理案件的法官亦須由特首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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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佬命令條國777婆,成立「 秘密警察 」,仲可以欽點狗型法官審案,丟破壞香港核心價值的獨立司法制度。日後,對唔住,任何大小事都可以話系國家安全問題,由於案情嚴重,犯人上午拉,下午已送返大陸,午夜前已判刑並處決左啦!
搞到香港人完全無法可以安全生活。.
中共,港共我DLLM...!!!
唯一出路:光復香港,時代革命。


新聞來源連結:

https://s.nextmedia.com/realtime ... 3096&a=61077904

[ 本帖最後由 jfave1971 於 2020-6-20 11:08 PM 編輯 ]



又真係好想睇下如何在香港拉人然後送中受審啊... 犯民賤狗港奸多行不義, 經常反中亂港禍港做壞事, 現在好驚嗎...


  多得泛民伙黑暴好努力咁爭取攬炒香港,令中央下定決心立國安法



成功爭取中央成立國安法!


[隱藏]
牽涉國家機密就押你返大陸閉門審訊,原因係敏感機密不可被香港執法部門及司法機構知悉。


最好真係拉晒班蝠雞杏加橙槍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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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jfave1971 於 2020-6-20 11:04 PM 發表
【港版國安法●草案說明】國安駐港拉人送中 特首欽點法官審案


一 北京召開的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結束,各界關注港版國安法的草案內容。新華社報道,草案相關內容,當中包括特首將委任法官處理案件。根據報道,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 ...
照我話應該送去北京審判



照你咁講午夜前已判刑並處決左啦!仲光你老母咩。。。。


[隱藏]
我大膽假設大陸開條件"投降輸一半",即係肯投降以後唔攪事仲要肯歸邊,大陸就唔用國安大法打佢
咁有冇得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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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搞國安法,就係你地泛民黃絲黑衣搞出來,咁多年來,你有你地示威,都相安無事,就係你地鍾意搞阻路,玩攬炒,仲要夾埋外人整香港,多得你班不該泛民黃絲黑衣唔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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