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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13歲男童的4項控罪經修訂後,被控於2019年10月13日,在將軍澳唐俊街及唐德街一帶與不知名人士參與暴動、在非法集結期間使用蒙面用品,即一個耳掛式口罩。以及他於同日在宣基中學附近與其他人非法禁錮警員X,並在仁濟醫院王華湘中學外使警員X受傷。

控方原打算將申請案件押後7月7日到區域法院進行答辯,以及與其他同類案件合併。但辯方希望不作轉介,並稱昨日才收到控方約500多頁的轉介文件,遂申請將案件押後下周二再訊,獲裁判官批准。

同案另涉兩男三女被告包括電腦程式員雷藝佳(23歲)、演唱會舞台技工劉文全(24歲)、銷售員林芷瑩(29歲)、保險經紀吳婉菁(21歲)、香港專業教育學院學生盧嘉欣(21歲),亦於東區裁判法院分4案提堂,分別被控以暴動、非法禁錮、有意圖而傷人、在非法集結期間使用蒙面用品、參與非法集結等罪名。案件全獲准押後7月7日轉介區院處理,屆時與其他同類案件合併,其間5人獲准保釋外出。

另外巿民於去年8月在深水埗舉行「遍地開花放映會」,後來演變包圍深水埗警署,發生警民衝突。事隔10個月,14名14至28歲男女,因當日事件同被控一項暴動罪,昨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控方申請轉介案件至區域法院,14名被告暫毋須答辯,獲准保釋至7月7日。

案中14名被告包括10名學生,被控一項暴動罪,指他們於去年8月29日在深水埗警署對出欽州街一帶,連同李倩瑩、戴家榮、黎擎智、米奇雲及其他身份不詳人士參與暴動。另其中3人包括一名14歲女生各自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藏有攻擊性武器罪,控罪指他們在同日同地攜帶一個能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


13歲 犯民正人渣,推孩童衝,自己縮!

新聞來源連結:
https://news.mingpao.com/pns/港聞/article/20200617/s00002/1592332724628/13歲童改控暴動-周內3宗-另14男女控暴動-涉去年8月深水埗衝突



Age is not an excuse for forgiveness!!! 


引用:
原帖由 曹三豐 於 2020-6-17 11:07 AM 發表




涉案13歲男童的4項控罪經修訂後,被控於2019年10月13日,在將軍澳唐俊街及唐德街一帶與不知名人士參與暴動、在非法集結期間使用蒙面用品,即一個耳掛式口罩。以及他於同日在宣基中學附近與其他人非法禁錮警員X,並在仁濟醫院王華湘中學外使 ...
應該考慮告埋男童父母疏忽照顧兒童罪,

考慮告埋男童老師,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



出得黎黃,遲早要還,曱甴抵死。


[隱藏]
優秀的年輕人


天網恢恢,後果自負


黃官就會放生


唔使驚,黃官喺大廳。


班教畜害死班傻仔


[按此隱藏 Google 建議的相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