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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港澳研究會舉辦基本法研討會,出席的港澳辦副主任鄧中華表示,中央和特區都需要設立維護國家安全的機構,由中央監督指導特區的相關工作,又說絕大部分工作包括執法及司法工作應該必須由特區完成,但中央也應該保留在極特殊情況下進行管轄,強調只會少之又少。 鄧中華又指,內地刑法中「法不溯及既往」及無罪推定等原則...



講明白D...係『應保留‘任何’情況下,管轄本港司法』

新聞來源連結: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532109-20200615.htm



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王振民表示,中央在處理香港維護國安問題上,可以亦都有權實行「一國一制」,將維護國安的所有全國性法律,包括《刑法》當中的危害國家安全罪、《國家安全法》、《反間諜法》、《國家情報法》和《網絡安全法》等,納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在港直接實施,國家對所有國安案件行使管轄權等,但中央沒有這樣做,反映香港沒有實行「一國一制」或者內地化。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532127-20200615.htm



例如什麼原因,要列出.


可想而知, 香港啲黑法官, 已經放肆到連中央都睇唔過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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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辦:中央應保留極特殊情況下,
管轄本港司法工作 !



〈基本法〉可以交廢柴港府搞,而人大要保留港版國安法的管轄權!


引用:
原帖由 cosisi 於 2020-6-15 03:05 PM 發表
例如什麼原因,要列出.
關乎國家的國防、外交!無理由將國家安全問題交比外籍法官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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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淫賤聯 於 2020-6-17 10:53 AM 發表


基本法的1國兩制
就是國安由特區議會訂立
亦可見只會由特區執法及審判
所以18條明確規定只限國防外交
這設計不是沒原因
否則當日1早已雞飛9走
赤共而家又違憲了 ...
國家安全由地區訂立?
咁地區安全由你定立嗎?



引用:
原帖由 英犬的喪鐘 於 2020-6-16 10:40 PM 發表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譚耀宗回應稱,本次立法工作是國家層面,相信涉及的是比較複雜的國家安全,例如牽涉情報和國與國之間的問題,與香港治安問題是兩回事,因此應該有專門部門處理。

嚴重國安案件中央管轄,
但在港23條立法完成前,一切國安案件都應由中央管轄。 ...
x2

未立23條之前,國安法例由內地法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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