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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檳 pls.


引用:
原帖由 123火車頭 於 2020-6-8 04:43 PM 發表



掟水樽無殺傷力太不優秀

抵坐8個月,假髮人好野
美國標準,掟氣油彈無爆都告意圖謀殺!香港掟幾隻爆晒仲係優秀既細路



引用:
原帖由 sinchau 於 2020-6-8 04:37 PM 發表
依個掉水樽同帶雷射筆就坐8個月,
嗰個女大專生有摺刀、易燃液體又乜又七咁,
只係判左5個星期,
暴徒遲D可能要求上庭可以自選法官
咪係囉!依家先明,原來水樽嚴重過刀,鎚!第日曱甴個個做帶刀洪郎!



他被捕至今已還押近8個月。


即係差不多當場釋放
法官手足條數岩岩好
好波



[隱藏]
如果由黑官判,結果輕好多


48個月就差唔多 !!!


引用:
原帖由 charlir2005 於 2020-6-8 04:39 PM 發表
已還押近8個月現兩罪共判被告入獄8個月。



即係走得?

算啦!佢還押亦係同坐監差唔多。



引用:
原帖由 sprewell2222000 於 2020-6-8 04:49 PM 發表
他被捕至今已還押近8個月。


即係差不多當場釋放
法官手足條數岩岩好
好波
一世案底...
不過以你和被告同一程度而言..
根本沒有前途可言.案唔案底,都係社會最低層過活...



引用:
原帖由 sprewell2222000 於 2020-6-8 04:49 PM 發表
他被捕至今已還押近8個月。
即係差不多當場釋放
法官手足條數岩岩好
好波
黃官守尾門,你知我知人人知



[隱藏]
香港法官判案標準,令市民大惑不解,
掟汽油彈, 有爆炸著火, 乃非常嚴重罪行,
佳麗法官竟判守行為,
仲讚美係優秀年輕人,

香港法院應該向公眾解釋,
否則市民會對司法制度產生惡劣印象



引用:
原帖由 KATSU29 於 8-6-2020 04:37 PM 發表
扔水樽擲中警車8個月 掟氣油彈唔洗坐係優秀既細路???
證明水比汽油更有殺傷力



引用:
原帖由 ngblowwater-a1 於 8-6-2020 04:37 PM 發表
扣左8個月判8個月=又唔能使坐
入獄通常打七折,還押左8個月,等如判11個月啦,坐凸左



引用:
原帖由 初級投資者 於 2020-6-8 04:42 PM 發表


所以係扮判得重,其實唔洗坐監。
最醒係佢老婆即刻離婚,帶埋個仔跟佬走。
八個月老婆捱唔住



引用:
原帖由 cwbguy 於 2020-6-8 04:59 PM 發表


入獄通常打七折,還押左8個月,等如判11個月啦,坐凸左
還押舒服過堅坐lor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KATSU29 於 2020-6-8 04:37 PM 發表
扔水樽擲中警車8個月 掟氣油彈唔洗坐係優秀既細路???
好難捉摸呀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I-pH5HLIv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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