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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生果轉貼員 於 2020-6-1 09:40 PM 發表
網民去年11月發起連日三罷,並在各區堵路。一名17歲女學生被指於「黎明行動」當日在銅鑼灣管有鎅刀,遭控以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案件今再訊時,控方表明撤控。主任裁判官錢禮質疑,控方當初以控罪嚴重為由反對保釋,現時卻又撤控。控方及後反對女生的訟費申請時,再指女生當日向警員講粗口且企圖逃走,屬自招嫌疑。最後裁判官裁定控方未能證明本案出現特定情況,判女生可取回訟費。

https://hk.appleda ...
唔通控方對住錢禮講,見到咁既老爺,打黎都浪費時間,撤控經濟效益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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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阿修羅男爵 於 2020-6-10 10:45 AM 發表
錢禮係咁多個之中最黃既狗官,真係唔可以再俾佢審案啦
INDIA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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