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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傷心尋回犬 於 2020-6-2 07:52 AM 發表

用得香港法官就一定功效大減
香港法官不論有否外國籍,都係同一間學校出來,畢業後跟師父,即係成個圈都係小圈子

即使法官本身信得過,但係未知會否佢師父師兄世叔伯背後發功影響判決,既然要做就要徹底,由內地派法官專審 ...

跟基本法的規矩任命法官都有得玩。唔一定係現有香港人。亦唔使硬崩崩要由內地派法官專審明踩一國兩制。

根據基本法,除了終審法院和高等法院的首席法官,需要係香港永久居民外,其他法官不一定要係香港永久居民,即係內地人都得。

國安法可另設國安法的終審法院和高等法院,香港亦可以給予一些國內法律專才香港永久性居民的身份,權在香港。根據國家新例,新批的香港永久性居民可以保留內地戶籍,不會因為以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來港工作而失去了本身戶籍。

[ 本帖最後由 PaoHow 於 2020-6-8 02:41 AM 編輯 ]



鄭若驊見完京官後,話國安法執行會經律政司,相信佢啲料係堅。

我覺得會於律政司內成立新的一組負責國安法,組內成員以內地專才為主。



引用:
原帖由 PaoHow 於 2020-6-8 02:08 發表


跟基本法的規矩任命法官都有得玩。唔一定係現有香港人。亦唔使硬崩崩要由內地派法官專審明踩一國兩制。

根據基本法,除了終審法院和高等法院的首席法官,需要係香港永久居民外,其他法官不一定要係香港永久居民,即係內地人都得。

國安法可另設國安法的終審法院和高等法院,香港亦可以給予一些國內法律專才香港永久性居民的身份,權在香港。根據國家新例,新批的香港永久性居民可以保留內地戶籍,不會因為以 ...
但係唔由內地派人,就做唔到令人畏懼既效果

啲人驚國安法,係因為完全由內地立法,啲人識驚先唔敢去犯國安法

用香港制度,就做不到令人恐懼既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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