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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不理會國際反對,通過決議,委任人大常委會為香港立「國家安全法」,繞過本地立法程序,將國安法加入附件三由特區政府直接實施。中共鐵定心,由上而下口徑一致,為港版國安法遊說,被邊緣化嘅港共官員當然要跟隨中央聖旨,林鄭用公帑喺全港嘅報章(除《蘋果》外)買下頭版廣告,宣傳國安法,可以更能保障香港繁榮利益,喺「國家安全」得到保障之下,營商環境會變得更穩定云云。

其他建制人士、各個紀律部隊首長、商界、政界人士陸續發聲明支持立國家安全法,民建聯、工聯會等就擺街站,攞簽名,中資公司迫員工表態簽名支持,否則炒魷。有別於上年推「逃犯條例」,今次係「阿爺」吹雞,一聲令下,莫敢不從,港共更加落力,更加團結,攻勢更加舖天蓋地,要力抗以美國為首嘅「外國勢力」同香港民間嘅反對聲音。

其實,宜家呢班支持「國安法」嘅人知唔知自己支持緊啲乜嘢?

會唔會有國安喺香港執法?唔知。
會唔會喺香港嘅法庭審?唔知。
會唔會由香港法庭審但係唔俾外籍法官審?唔知。
上訴會由香港終審法院定係最高中央人民法院處理?唔知。
公開審訊定係秘密審訊?唔知。
一項可以被判終身監禁嘅嚴重罪行會唔會沿用陪審團制度?唔知。
點先叫違反「國安法」?唔知。
叫「結束一黨專政」算唔算犯法?唔知。
叫「林鄭下台」算唔算犯法?唔知。


點解要問呢啲問題?正正就係因為呢堆問題奠定咗嚟緊訂立嘅「國安法」有無違反《基本法》:

    基本法第十九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享有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
    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除繼續保持香港原有法律制度和原則對法院審判權所作的限制外,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所有的案件均有審判權。

    基本法第八十二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終審權屬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終審法院。終審法院可根據需要邀請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的法官參加審判。

又要人擁護《基本法》,但又唔容許人問有機會違反《基本法》嘅問題就要瞓身支持,正正係宜家人大立法嘅荒謬。喺呢啲問題上面,可以見到建制派護法口徑並不一致,陳曼琪一邊話唔准外籍法官審案,湯家驊就話跟國籍選擇法官會削弱香港嘅司法獨立;梁愛詩講香港警察無法執行國家安全法律,所以要中央在港設國安部門,但係鄧竟成就希望會由香港警察執法。口徑嘅不一致,正好揭示咗條「國安法」本質上同《基本法》抵觸。

「支持立國家安全法」呢個其實係一個無內容嘅命題。林鄭同你講立「港版國安法」係合憲、合情、合理、合法,但係內容一概欠奉,淨係講因為人大常委會仲未有定案,所以宜家做呢啲揣測並不合適。問佢 details 呢?乜都唔知,淨係知要瞓身支持。就算係無內容之下,都一定可以保障到香港人嘅人權自由,繁榮恆久致遠。呢啲係咩邏輯?即使香港人幾熱衷買樓,都唔會連幾錢呎唔知,個樓盤係邊唔知,發展商係邊個都唔知嘅情況下就仆入去買樓花;宜家林鄭推「國安法」就好似推緊一個空心嘅樓花盤,話俾你知係好嘢嚟,升梗,實保值,叫你瞓埋副身家落疊一樣咁無稽。

中共港共 sell 嚟 sell 去都係話「國家安全法」個個國家都有,美國都有叛國罪,外國政客反對香港立「國家安全法」係雙重標準。但係民主社會嘅「國家安全」係指以人民為中心,「叛國」係指背叛人民嘅集體利益,所以美國總統通俄都可以視之為「叛國」。「國家安全」(national security)背後係一整套由下而上、人民授權政府、司法獨立、保障人權自由為尚嘅整套理念。但係喺極權國家如中共、北韓,將「國家安全」等同「黨」嘅安全,甚至等同習近平一個人嘅安全同面子。「國家安全法」係以國家安全之名,行禁言鎖國之實。國家安全由習近平一人嘅喜好惡怒詮釋,同封建制度嘅「欺君罔上」、「不尊君父」嘅思維如出一轍,同現代嘅法治精神完全背道而馳。

國安法嘅「惡」在於無邊無際,無遠弗屆,無人知道條法律嘅紅線喺邊,點樣嘅行為或言論算係合法保障嘅言論自由範圍,點先至叫犯法。條界線完全隨黨而定,隨黨而走;某個行為係咪合理地構成國家安全威脅,係咪「合乎比例」地限制人權自由?都係黨說了算。喺中共眼中,投訴奶粉有毒、揭露官員貪贓枉法都可以構成「國家安全」威脅,李文亮醫生揭武漢肺炎有人傳人風險屬洩露「國家機密」;同一個邏輯放喺香港,黃碧雲揭露屋邨「鉛水事件」好可能係「顛覆國家政權」行為;中科揭地鐵、禮頓黑幕亦好可能被判終身監禁。

中共嗰套「法」同普通法入面嘅 Legality Test、Rationality Test、Proportionality Test 一堆限制個人權利及自由嘅原則,半點都沾不上邊。所以新嘅國安法庭唔可以有外國法官,因為佢哋唔受呢套,中共又制衡唔到呢班無根嘅外國人。一旦用西方世界嘅法治精神判案,判辭一落,判決人大立嘅「國安法」違憲,嗰陣又嚴重損害國家人民感情,所以國安法庭一定要將外籍法官摒諸門外。司法獨立、法治精神喺中共治下永遠只能淪為 Over My Dead Body 嘅笑話,半點不能認真。

不過,林鄭講嘅嘢有一句真:「港版國安法」一定合法合憲。無論係馬道立定張舉能以至成個終審法院點判條「國安法」違反《基本法》,最終嘅解釋權都係人大到;人大自己又點會違反《基本法》呢?違唔違憲嘅法治討論係現時嘅體制內根本係一條死路。

https://www.thestandnews.com/politics/支持-港版國安法-的人們-其實你哋支持緊啲乜/

苛政猛於虎, 何況香港多的是建制賣港賊.

[ 本帖最後由 o也o羊o爹 於 2020-5-30 03:20 AM 編輯 ]



打擊暴徒曱甴的法律 當然要毫無保留支持啦


引用:
原帖由 o也o羊o爹 於 2020-5-30 03:19 AM 發表
苛政猛於虎、 ...
其實樓主知唔知
"苛政猛於虎" 點解 ?
你諗住幾時著草 ?



支持消滅你班漢奸呀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o也o羊o爹 於 2020-5-30 03:19 AM 發表
中共不理會國際反對,通過決議,委任人大常委會為香港立「國家安全法」,繞過本地立法程序,將國安法加入附件三由特區政府直接實施。中共鐵定心,由上而下口徑一致,為港版國安法遊說,被邊緣化嘅港共官員當然要跟隨中央聖旨,林鄭用公帑喺全港嘅報章(除《蘋果》外)買下頭版廣告,宣傳國安法,可以更能保障香港繁榮利益,喺「國家安全」得到保障之下,營商環境會變得更穩定云云。

其他建制人士、各個紀律部隊首長、商界、 ...
幫你看看基本法第二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依照本法的規定實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
懂的授權是什么意思嗎?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引用:
原帖由 YuckoO 於 2020-5-30 10:13 AM 發表

幫你看看基本法第二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依照本法的規定實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
懂的授權是什么意思嗎? ...
泛民泛暴再玩落去,授權變收權。



欖炒成功快D同棍慶祝
國安法、23條種種利害香港人早就知
點都好過近1年社暴對付香港人吖



引用:
原帖由 o也o羊o爹 於 2020-5-30 03:19 AM 發表
中共不理會國際反對,通過決議,委任人大常委會為香港立「國家安全法」,繞過本地立法程序,將國安法加入附件三由特區政府直接實施。中共鐵定心,由上而下口徑一致,為港版國安法遊說,被邊緣化嘅港共官員當然要跟隨中央聖旨,林鄭用公帑喺全港嘅報章(除《蘋果》外)買下頭版廣告,宣傳國安法,可以更能保障香港繁榮利益,喺「國家安全」得到保障之下,營商環境會變得更穩定云云。

其他建制人士、各個紀律部隊首長、商界、 ...
你反對乜野
我咪支持乜野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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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liuj7910 於 2020-5-30 11:29 AM 發表


欖炒其實民主黨很唔開心
最開心係共產黨
民主派吾開心
少咗機會利用社暴係金融市場搵快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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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o也o羊o爹 於 2020-5-30 03:19 AM 發表
中共不理會國際反對,通過決議,委任人大常委會為香港立「國家安全法」,繞過本地立法程序,將國安法加入附件三由特區政府直接實施。中共鐵定心,由上而下口徑一致,為港版國安法遊說,被邊緣化嘅港共官員當然要跟隨中央聖旨,林鄭用公帑喺全港嘅報章(除《蘋果》外)買下頭版廣告,宣傳國安法,可以更能保障香港繁榮利益,喺「國家安全」得到保障之下,營商環境會變得更穩定云云。

其他建制人士、各個紀律部隊首長、商界、 ...
低能兒童 係唔會知 廣大香港市民為什麼支持國安法架啦。


簡單D講, 消滅曱甴! 迫曱甴離開香港!


香港市民 唔想再有 曱甴暴動, 破壞社會, 打殺市民!


曱甴喜歡攬炒, 並不等同香港大眾市民想攬炒!


離開香港啦,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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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nigel212 於 2020-5-30 11:43 AM 發表



831死咗咩人?有邊個知呀?連名都無呀!咪一樣有人每月去拜。
香港獨立之後點樣生存?你問下嗌口號果班知吾知?
你地封閉地鐵,千方百計阻礙記者拍攝,市民就認定你地做咗衰嘢啦。

呢D叫自作孽不可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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