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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歲青年賴雲龍早前承認去年7月以雨傘襲擊警長被判處罰款2000元,律政司隨即申請刑期覆核,要求改判監禁式刑罰。裁判官高偉雄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裁決,稱控方申請擬在承認案情中,引述兩名警員口供,以加強案情的嚴重性,但與其在認罪答辯所依賴的事實不符。另外控方選擇性不向法庭披露新證供,若現時容許控方傳召證人作供,恐怕對被告構成不公。基於被告已被還柙100天,以及他另涉襲擊《環球時報》記者付國豪一案,會繼續被還柙,對被告及公眾而言,足見阻嚇性,故最終駁回控方的申請,維持判罰2000元。

參考英國判刑委員會就襲警罪的判刑指引,被告於警方封鎖線以雨傘襲擊警長,明顯屬加刑因素,但高官指出,被告單獨行事、攻擊一次性、除雨傘外沒有檢獲其他武器、警長無受傷,加上被告僅以雨傘作挑釁,沒有意圖對警長作出比實際更嚴重的傷害,故法庭不會就雨傘作武器一事給予很大的比重。

高官續指上訴庭清楚指出被告沒有悔意並非加刑因素,雖然被告曾向感化官表示自己道德上正確,但他即時認罪、警誡下作招認及願意承擔法律後果,均展示其悔意。高官強調本案特殊,被告犯案時舉動反映其無知和不成熟,其年齡可減低罪責。


搞撚錯呀!襲警都係罰款2000!

新聞來源連結: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cle/1283348/即時-港聞-青年雨傘-篤-警員判罰款案-律政司提覆核求改判囚遭駁回



搞惦完國安法, 要處理埋d黃官黃師...


呢啲法官都唔撚係人黎嘅! 幾時整條附件三制裁下啲冚家剷官呢?


依個一定又係優秀年輕人啦,
依家法庭俾年輕錯誤訊息,
只要法官幫佢守尾門就殺人放火都得架喇,
咁個社會點可能唔亂啫。
依家D年輕打人幾咁狼死,
全部好似想殺人咁,
D假髮唔驚架,
佢地咁高尚有幾何周街行啫,
係D正常市民慘啫嘛。



[隱藏]
被告既然認為自己道德上正義,即時認罪並不代表他有悔意,而是相反。


單獨行事、攻擊一次性?
講咁多野做乜!放生就放生啦!
扮L晒公正咁!



慢慢黎唔洗急,大陸清洗完叛國賊就到呢d人


其年齡可減低罪責。



19碎已經是成年人
個L個殺人放火都話自己無知不成熟
DLLM



拿把雨傘篤下狗官睇下點。


[隱藏]
一個慣犯,點睇到佢有「悔意」呢?


官官官官官官官官官


個樣真係.....


引用:
原帖由 曹三豐 於 2020-5-29 11:51 AM 發表
https://image.stheadline.com/f/600r315/0x0/100/st/3efa30df3d9feb001611dd0ad876535e/stheadline/inewsmedia/20200529/_2020052911404621319.jpg



19歲青年賴雲龍早前承認去年7月以雨傘襲擊警長被判處罰款2000元,律政司隨即申請刑期覆核,要求改判監禁式刑罰。裁判 ...
小弟孤陋寡聞,想問一下還押同坐監分別大嗎?



判刑完全冇阻嚇力有違法治精神,試想想掟汽油彈判坐監一日有冇阻嚇力?


[隱藏]
法官既訊息是: 有錢就可以襲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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