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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歲居港澳洲籍女藝術家因不滿警方執法,於去年11月從天橋上向警察擲磚,幸沒有撃中任何人。藝術家早前承認一項企圖襲警罪,案件今日判刑。香淑嫻裁判官指案件性質嚴重,事件中幸而無人受傷,否則可造成嚴重後果,並明言法庭需保護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員,故即時監禁是適合刑罰,終判被告即時入獄3個月。被告聞言在庭內放聲哭泣。

被告NUNAN Rebecca Louise今日透過代表律師求情時指,被告需照顧早前因病入院的母親,他承認案情嚴重,但希望法庭能考慮判處緩刑。

案發於去年11月12日,約50名警方奉命前往中環環球大廈至交易廣場一帶驅散示威者,突有磚頭從天橋擲下,位於天橋上的兩名警員遂上前截查被告,她隨即以英文回應「你們是壞人!殺人犯!」。


希望真係有阻嚇作用,理性些吧

新聞來源連結: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 ... 擲磚判囚3個月-官-法庭需保護執勤警員

[ 本帖最後由 boymeetsgirl 於 2020-5-29 11:06 AM 編輯 ]



與鳳凰同飛,必是俊鳥;與虎狼同行,必是猛獸!
你能走多遠,看你與誰同行!
擲中真係會死人架


我覺得由這刻開始,凡擲磚者都應該告蓄意謀殺


引用:
原帖由 喜樂無窮 於 2020-5-29 11:47 AM 發表
佢都唔係第一次犯法架啦, 3個月相對太少喇https://static.stheadline.com/stheadline/inewsmedia/20200529/_2020052910520537094.jpg

原來係真曱甴,以為佢係第一次犯案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足盤皇 於 2020-5-29 01:12 PM 發表



係喎,樓主是否應該重post
唔係喎,正常呀



3個月算你好彩啦


要治亂世平亂,一定要用重典


希望以後都係正常判決


罪有應得


[按此隱藏 Google 建議的相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