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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民於去年11月11日發起「三罷」行動,有警員於當日早上約7時20分在西灣河太和街一帶協助清理路障,期間制服一名男子時,



網民於去年11月11日發起「三罷」行動,有警員於當日早上約7時20分在西灣河太和街一帶協助清理路障,期間制服一名男子時,有另外2名男子走近警員,其中一人企圖搶去警員手上的佩槍,警員遂開3槍。一名姓周男子腹部受槍傷,清醒被送往東區尤德夫人那打素醫院治理。他其後涉嫌企圖搶槍被捕。另外,一名姓胡男子則涉嫌非法集結、企圖搶槍、協助罪犯及藏有工具可作非法用途被捕。案件交由港島總區重案組人員跟進,所有被捕人士其後已獲准保釋候查。

警方經進一步調查及徵詢法律意見後,兩名被捕男子(21歲姓周男子及20歲姓胡男子)今日(28日)已被合共控以一項「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及一項「企圖搶劫」罪。另外,該名21歲姓周男子亦被控以一項「企圖從合法羈押逃脫」罪。案件將於6月2日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新聞來源連結: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00528/bkn-20200528183912436-0528_00822_001.html?fbclid=IwAR3YHQZ6ciMyxtkgpj11HVvl3vqYQbLG8qhJChU_iWVpu_uEG-Od8V_G2U0

以為警員唔敢開槍
你地食得禾米多, 企圖搶槍搶犯咁沙膽, 死期到啦

[ 本帖最後由 Vin.Diesel 於 2020-5-28 09:53 PM 編輯 ]



一名姓周男子腹部受槍傷
死唔去就啱啦



唔係又優秀細路下話
DKLM



引用:
原帖由 Vin.Diesel 於 2020-5-28 09:49 PM 發表
網民於去年11月11日發起「三罷」行動,有警員於當日早上約7時20分在西灣河太和街一帶協助清理路障,期間制服一名男子時,

?20200528190330

網民於去年11月11日發起「三罷」行動,有警員於當 ...
「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及一項「企圖搶劫」罪??

香港真係連一d update正常既法例都無,搶槍等同搶劫?唔係嘛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richandhealthy 於 2020-5-28 09:59 PM 發表


「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及一項「企圖搶劫」罪??

香港真係連一d update正常既法例都無,搶槍等同搶劫?唔係嘛
香港法例好落後 同埋好多都好矛盾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引用:
原帖由 tv969 於 2020-5-28 10:16 PM 發表


係屁



引用:
原帖由 richandhealthy 於 2020-5-28 09:59 PM 發表


「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及一項「企圖搶劫」罪??

香港真係連一d update正常既法例都無,搶槍等同搶劫?唔係嘛
呢D罪入硬, 反而告搶鎗有機會打甩



引用:
原帖由 richandhealthy 於 2020-5-28 09:59 PM 發表


「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及一項「企圖搶劫」罪??

香港真係連一d update正常既法例都無,搶槍等同搶劫?唔係嘛
企圖搶劫判刑其實好重,仲重過阻差辦公,最高可以終身監禁,搶槍更加係走唔甩,又易入,緊係charge呢條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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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更精彩
信唔信?



引用:
原帖由 六月飛釘 於 2020-5-28 10:21 PM 發表

企圖搶劫判刑其實好重,仲重過阻差辦公,最高可以終身監禁,搶槍更加係走唔甩,又易入,緊係charge呢條啦
搶劫就重但企圖搶劫(即未搶到)就唔係,睇番資料2003年試過有人企圖搶槍都係判兩年,重要係案發時有使用到武力,咁就大鑊喇,同之前d汽油彈判法隨時一樣,即無受傷(唔係講搶果個)隨時輕判,搶果個無用暴力隨時重低d,未成年又再輕d,而家就係無針對呢類恐襲式犯案既法例去阻嚇呢類變左慣常既風氣,無量刑標準同阻嚇性,結果個個判法唔一樣,d細路亦唔當一會事

睇資料美國無乜呢類案例,因為搶果個一定食左子彈

[ 本帖最後由 richandhealthy 於 2020-5-28 11:01 PM 編輯 ]



引用:
原帖由 richandhealthy 於 2020-5-28 10:40 PM 發表


搶劫就重但企圖搶劫(即未搶到)就唔係,睇番資料2003年試過有人企圖搶槍都係判兩年,重要係案發時有使用到武力,咁就大鑊喇,同之前d汽油彈判法隨時一樣,即無受傷(唔係講搶果個)隨時輕判,搶果個無用暴力隨時重低d,而家就係無針對呢類恐襲式犯案既法例,變左無量刑標準同阻嚇性,結果個個判法唔一樣,d人亦唔當一會事

睇資料美國無乜呢類案例,因為搶果個一定食左子彈 ...
邊個話俾你聽搶劫係要「搶到」先判罰重啲?

有兩個賊,一個搶人手袋個手袋有攞到手被人拉咗上庭,第二個賊搶人手袋但係從來冇掂到個手袋被人拉咗上庭,前者判刑重啲?

你似乎唔係好了解點解charge 呢兩條,anyway, 唔講咁多,反正入硬,係咁先。



人渣暴徒曱甴想搶警槍, 先轟你隻曱甴一槍, 轟你唔死也要告到你坐監... 準備好入監倉過精彩人生吧...


引用:
原帖由 Vin.Diesel 於 2020-5-28 09:54 PM 發表
一名姓周男子腹部受槍傷
死唔去就啱啦
佢唔係要切J先救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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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優秀,且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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