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方可制裁港共或港澳辦官員。美港關係法同人權民主法授權美國總統,對打壓香港高度自治的人士作出制裁。措施包括:凍結在美資產,戶口及取消現有簽證和禁止其再申請簽證。 過往美國制裁新彊顯示美方並不會放過地方政府架構官員。從新彊大規模侵犯人權的案例中,制裁措施包括黨委書記陳全國及當地公安部。可以預視美方將同一樣制裁香港官員。同一時間,美國參議員 Chris Van Hollen 和 Senator Pat Toomey為了聲援香港人已經提出一項兩黨法案,以制裁執行港區國安法的中國共產黨官員和實體(entities),而法案亦將處罰與實體有業務往來的銀行,一旦法案通過美國絕對有權制裁港澳辦的夏寶龍和駱惠寧,並且制裁一些與他們有聯繫的銀行,務必封鎖他們的海外資產。
加上,美國商貿部以往也試過制裁伊朗,對其銀行作出巨額罰款,同時禁止美國企業與伊朗銀行交易,變相阻止它在美國營運。 可以預見中資企業,支援中國社會信用評分系統的企業亦被制裁。尤其《香港人權民主法案》列明了美方可制裁支援中國社會信用評分系統的企業 ,例如 Sharp Eyes, Skynet, Integrated Joint Operations Platform 以及其他可作大規模人群監控及行為預測管理的系統 (other systems of mass surveillance and predictive policing),所以美國借住這次事件借力打力限制眾多中資絕非不可能。
美國可利用 System SWIFT 對香港金融市場實施制裁。SWIFT 系統為各國依賴的一個結算系統。假如某些金融機構不合作,即不願意交出制約對象客戶的資料及凍結其戶口,便有機會禁止該金融機構連接SWIFT進行以美元為主的結算,直至彼等願意合作。未能以美元結算,等於宣告該機構倒閉陣亡,不能再做「白手套」。有論指,中國會嘗試把區塊鏈技術加入到 CIPS(China International Payment System),以減低制裁的衝擊。區塊鏈技術作為結算工具是否成熟存疑,但中共可能面臨新彊和香港事務的雙重制裁,只能邊試邊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