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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Perfect 於 2020-5-27 06:23 PM 發表 國安法已經係事實,為有效執行,必須成立專責獨立部門,向保安局或特首直接負責。 好處係免除警隊再多額外工作,亦不必處理太多吃力不討好的工作。不須受限警例,國安部可以完全有自己一套工作守則,裝備,權力,薪資,架構,退休年齡。 建議先從現職所有紀律部隊包括警隊人員自願申請轉職,嚴格查核顏色取向。包括家人。 ...
原帖由 liuj7910 於 2020-5-27 18:24 發表 香港已死
原帖由 liuj7910 於 2020-5-27 06:24 PM 發表 香港已死
原帖由 Perfect 於 2020-5-27 18:23 發表 國安法已經係事實,為有效執行,必須成立專責獨立部門,向保安局或特首直接負責。 好處係免除警隊再多額外工作,亦不必處理太多吃力不討好的工作。不須受限警例,國安部可以完全有自己一套工作守則,裝備,權力,薪資,架構,退休年齡。 建議先從現職所有紀律部隊包括警隊人員自願申請轉職,嚴格查核顏色取向。包括家人。 ...
原帖由 傷心尋回犬 於 2020-5-27 22:58 發表 要做一定係中央派人到香港,不可以用本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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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Perfect 於 2020-5-27 23:33 發表 此乃長期執行運作的部門,就算有大陸人參與,也必須有本地人長期工作。即係由18歲做到退休果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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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傷心尋回犬 於 2020-5-27 10:58 PM 發表 要做一定係中央派人到香港,不可以用本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