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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月前,我在警察總部訪問了警務處副處長郭蔭庶先生,他說了一個解救方法:香港的政治光譜不應以黃藍來分,這種二分法永遠讓大家壁壘分明騎虎難下,我們應該將香港人分成賣國和不賣國,把別有用心的壞人和一腔熱血的憤怒市民區分出來,只要你不做賣國賊,不觸碰叛國紅線,你仍然可以批評政府,你仍然可以遊行集會。今天國家給我們來一個《港區國安法》,主要針對四類行為:分裂國家、恐怖活動、顛覆國家政權、外部勢力干預。只要跟上述四項無關,我想不到好人好姐會有甚麼害怕的理由。

那天我看到記者訪問一個遊行人士,他的恐懼讓人發笑:「今日不出來,將來在街上說句『小熊維尼』都會被人拉!」對他的無知,我只能寄予深切同情。英國首相約翰遜對《港區國安法》的即將實施如是說:「如中國續施壓,英國將給予持BNO護照港人居英權。」感謝英揆,當我們正對那百多萬壞腦的人苦無對策時,你為他們提供出路,也為我們解決社會上暴徒潛藏的隱憂。
https://hd.stheadline.com/news/columns/398/20200526/857070/專欄-人生馬拉松-給無知者一個重生機會
黃、藍只是一個政觀取向的代名詞, 不會被國安法所限其制言論的自由, 眾所周知中央不會以言入罪。
澳門早在回歸之初已訂立了國安法和廿三條, 澳門的立法會議員仍然是有反對派的生存空間, 市民亦可派傳單或接受媒體訪問表達對澳門政府的不滿, 一直相安無事。
至於賣國和不賣國, 很多人都分不清何謂賣國和不賣國? 特別讀得書多的人更是蒙查查



引用:
原帖由 劉婕 於 2020-5-26 10:17 AM 發表
一個月前,我在警察總部訪問了警務處副處長郭蔭庶先生,他說了一個解救方法:香港的政治光譜不應以黃藍來分,這種二分法永遠讓大家壁壘分明騎虎難下,我們應該將香港人分成賣國和不賣國,把別有用心的壞人和一腔熱血的憤怒市民區分出來,只要你不做賣國賊,不觸碰叛國紅線,你仍然可以批評政府,你仍然可以遊行集會。今天國家給我們來一個《港區國安法》,主要針對四類行為:分裂國家、恐怖活動、顛覆國家政權、外部勢力干預。只要 ...
至於賣國和不賣國, 很多人都分不清何謂賣國和不賣國? 特別讀得書多的人更是蒙查查....
大家可參考美國的國安法, 它比香港所立的國安法嚴厲得多, 只要不觸及以下多項, 就可以繼續擁有高度的言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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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d4a858-db3e-450d-b68b-16039180777e.jpg(71.81 KB)

2020-5-26 10:20

81d4a858-db3e-450d-b68b-16039180777e.jpg

引用:
原帖由 劉婕 於 2020-5-26 10:17 AM 發表
一個月前,我在警察總部訪問了警務處副處長郭蔭庶先生,他說了一個解救方法:香港的政治光譜不應以黃藍來分,這種二分法永遠讓大家壁壘分明騎虎難下,我們應該將香港人分成賣國和不賣國,把別有用心的壞人和一腔熱血的憤怒市民區分出來,只要你不做賣國賊,不觸碰叛國紅線,你仍然可以批評政府,你仍然可以遊行集會。今天國家給我們來一個《港區國安法》,主要針對四類行為:分裂國家、恐怖活動、顛覆國家政權、外部勢力干預。只要 ...
絕對認同!👍



引用:
原帖由 寒冬巨大的牛 於 2020-5-26 11:03 AM 發表



絕對認同!👍
根據美國法律,叛國的刑罰可以高至死刑,但也有較輕的罰則,如「判5年或以上有期徒刑、罰款至少10,000美元,且終身不得在美國擔任任何公職」。
香港最值得仿傚美國的就是「終身不得在美國擔任任何公職」。
以儆曾參與暴動的垃圾犯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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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劉婕 於 2020-5-26 11:30 AM 發表

根據美國法律,叛國的刑罰可以高至死刑,但也有較輕的罰則,如「判5年或以上有期徒刑、罰款至少10,000美元,且終身不得在美國擔任任何公職」。
香港最值得仿傚美國的就是「終身不得在美國擔任任何公職」。
以儆曾參與暴動的垃圾犯民。 ...
既然香港的黃畜與犯民,這麼反對中央的國安法!那麽特區的國安法,盡量參照美國的國安法立法!不知黃畜與犯民是否支持?特事特辨,遷就他們!



引用:
原帖由 寒冬巨大的牛 於 2020-5-26 04:04 PM 發表



既然香港的黃畜與犯民,這麼反對中央的國安法!那麽特區的國安法,盡量參照美國的國安法立法!不知黃畜與犯民是否支持?特事特辨,遷就他們! ...
特事特辨這家野牠們只會遷就英主
https://blog.stheadline.com/article/detail/815413/肥彭失犬濫權-明報92年大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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壞腦果D救得返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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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三萬光年 於 2020-5-27 10:51 AM 發表
壞腦果D救得返嗎?
不再施暴私了就行了



為乜怕立法?想犯法嘅人,咪怕囉!
簡單,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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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applebbkk1982 於 2020-5-27 04:37 PM 發表
為乜怕立法?想犯法嘅人,咪怕囉!
簡單,易明。
絶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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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開拋汽油彈,同咀炮.
咀炮不會死人和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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